jenny3f70 wrote:以上合計58000 比出去上班還好賺! 我都想自己做了 如果有人付我薪水58000 除2人各半分攤 = 29000 哈~你應該在家都沒幫忙帶小孩不然就是玩一玩小孩就把小孩丟給老婆的才會說這種話我同事沒生小孩前,週六補班的日子都自動請特休假生小孩後,週六補班的日子都會乖乖來上班把小孩給爸媽帶~就是因為在家帶小孩比上班還累阿
真的看樓主的回文就覺得平常沒在帶小孩,帶小孩跟玩小孩是兩碼子事,而且你老婆除了帶小孩還要做家裡大大小小的家務還要煮飯,一個月只收兩萬九真的是便宜到要哭了好嗎?因為他的工作是24/7完全沒休息的,而且家務這種事情最可恨的就是有做的時候其他人沒感覺,但是一旦偷懶馬上就會被發現。家務有給制這是很基本的觀念,看來台灣不少男人的觀念還是很落伍阿!
討論傷感情.影響一輩子.直接一個月給他三萬(沒差1000)說這不是薪水. 談薪水傷感情.直接拿去用吧.當然如果你一個月收入不到6萬. 就跟她說很想給她.但是收入真的不夠......放低姿態.如果她欺人太甚. 你再反擊
怎磨會有人會很理性的去談收費的問題有太多細項沒列出來了要是列出來加上金額你的婚姻還想不想經營下去啊???你的女人跟你提出這個清單你應該說"寶貝 我不想看清單 我每個月給你2W 好嗎?"糾結在清單內容你還是離婚快一點
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個人是很討厭夫妻之間愛計較.不都是為了這個家嗎?還要斤斤計較?!看人吧,給再多還是有人不滿足.我常想,如果不是老婆愛計較,或許我也會選擇把絕大部份的薪水交給她.但是,一旦覺得我就只是她的提款機而已,我也該自我保護,免得將來流落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