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對話,

只能說, 恭喜你了,,

這種, 不要也罷,,

離了也好啊,真的算是解脫...

你都變某人和鄰居了,代表你在前妻的心裡只是一個提款機+男傭...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而且文字間透漏她不願意和你有親密的舉動,也不願意陪伴你...代表她內心已經覺得你噁心...
更噁心的是,你已經淪為客兄和前妻茶餘飯後的笑話了,就像個傻子依樣替別人養情婦~~~真的是真心換絕情~~~

小孩的話,確定是你的嗎???
就算驗過DNA是你的,如果是和你沒什麼感情,也不願意和你親近,那乾脆主動放棄監護權和探視權,
就讓前妻去撫養吧,因為你養大還不一定會被感激嘞~~~假設客兄才是她口中的真愛,理論上應該接受買一送一

而你,就不用多想過去了...好好把握未來,努力賺錢,再娶個年輕嬌妻,再次組件一個幸福家庭~~~

照夜白 wrote:
好諷刺!這棟樓隔壁的一篇題目是:喜歡上已婚女同事.........(恕刪)

沒什麼好諷刺的,喜歡上已婚女同事那棟樓網友一面倒勸當事者不要去破壞人家家庭,
和這樓網友一面倒發言沒矛盾

EL5188 wrote:
沒什麼好諷刺的,喜...(恕刪)


我意思是,隔壁樓難道沒有看到這棟?不知道自己的一時快樂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為什麼這種老問題會不斷有人重蹈覆轍?
churng0718 wrote:
我要恭喜樓主,因為...(恕刪)


遇到最強最狠的詐騙集團了(婊子+客兄)
讓你人生歸零重來~
是啊

大大 我懂你的明白

畢竟同樣感受

每當想去一個地方

或是看場電影

都會有她的影子

這種烙印

好難煎熬


雖已盡力在其他事務上...就是希望自己能忘掉她

樓主才32歲..年輕

我已39準備邁向40....

有時候有種感覺....感覺自己會終身孤獨 獨自死去...

不知為何想到這個...就覺得難過與恐慌

k671205 wrote:
版主真的太衝動了~~是我一定不肯那麼快離~~至少也要告到對方妻子出面,好讓小王出面做選擇,但是我想小王選的還是他老婆,因為選了老婆他有完整的家庭,選了版主前妻就等於是全部重新開始了....~...(恕刪)


請問要如何告到對方妻子出面呢?
我告成功過唷!
對方妻子從未曾出面過,
法律上一碼歸一碼,
能告的只有自己的前妻與外遇對象,
外遇對象的配偶......完全不相干阿!!
您好,您能放上這麼多,也是經過心中很多對戰。
您心中一定很受挫,很氣,很冤,為何付出了這麼多卻得到這樣的回報,

無數個真實案例告訴我們,
我們很生氣一個人,想去報復那個人的時候,
然後突然有一天,報復成功了,心中卻沒有半點的開心,反而下一步是空白的?

您回憶起前妻,一定能列出她感動您十件事,
她回憶您,一定也能列出您感動她的十件事,

回過頭來看,為什麼能讓她感動,感動的原因也許就是她缺乏想向外找的原因,

很多時候我們常常把最親的人視為理所當然,
漸漸地,說出來的話越來越短,心靈層面的滿足也越來越少。

人與人相處,心靈能交集的越多,就會將對方當作很親的人,
當心靈缺乏什麼,我們自然會去找這些東西填補缺乏,

您一定與她擁有開心的事,找出她心靈缺乏的是什麼?您自身缺乏的又是什麼?
這些缺乏彼此了解嗎?能互相補足對方嗎?
還是變成習慣不說的理所當然了呢?

相信您也在乎也愛您的小孩,
而您的小孩心靈缺乏的是什麼?
您現在的每一步都會讓您的小孩潛意識去抓取什麼養份,
吃到好的養份,心靈缺乏會變小,
吃到不好的,心靈缺乏會變大,
這個缺乏又會導致日後的行為,不自覺的影響了小孩做出不理智的決定。

希望有幫助到您。
Chad Yih wrote:
請問要如何告到對方妻子出面呢?
我告成功過唷!
對方妻子從未曾出面過,
法律上一碼歸一碼,
能告的只有自己的前妻與外遇對象,
外遇對象的配偶......完全不相干阿!!...(恕刪)

有相關
樓主的前妻也侵害到外遇對象的配偶之"配偶權",怎可能不相關,也可對樓主前妻提告吧
樓主若告到對方配偶也知道,就有可能會出面提告,把它告到出面就對了.
感情的事情本來就沒有對錯


當年前女友跟我最好的朋友走時,也是這樣說的

但是多年後他們也分了
而且都曾主動跟我認錯道歉過

感情沒有對錯?
交給時間來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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