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婚姻一定要規定為一男一女?煩請大家理性討論

婚姻之所以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型態最主要的原因是






人類嬰幼兒時期比其他動物長很多
因此媽媽需要照顧小孩的時間很長
這段期間生產力下降
女人傾向於選擇資源較多較有保障的雄性繁殖
以保障資源的充足
在古代
如果一名雄性能夠提供長期又有保障的資源
就能得到比較多的雌性與他繁衍後代
而雌性為了保障自己的後代能夠得到足夠的資源
就希望能夠得到社會法律的保護

我記得好像是在西藏的少數民族仍然有一妻多夫的制度
那是因為資源缺少
許多貧困家庭不得已兄弟共娶一妻
至少生下來的仍然是自己家庭的血緣
也是因為資源分配的問題

其實大家少些作夢認真想想
如果真的可以一夫多妻或者是一妻多夫
你他媽真的就可以坐享齊人之福嗎?
不管在哪一個制度下
魯蛇就是魯蛇
沒有吸引女人的才能,個性,資源
不管那個制度
找不到女朋友的永遠找不到
一夫多妻制度下羅漢腳絕對遠比現在多
反之亦然
你不會因為改成一夫多妻制度就找得到老婆
相反的
找不到老婆的會比現在更多~~~
因為女人都嫁給達官顯貴去了
那麼多沒老婆又沒錢開查某的弱勢群體怎麼辦?

至於同性婚姻
如果可以解決資源分配的問題
我不覺得不可行



事情哪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雙方你情我願 不欺騙 就行了?
毒品 賣毒吸毒 也是 你情我願 銀貨兩訖 童叟無欺 不欺騙
所以政府不能管?

臺灣社會的普遍多數,
就是覺得同志不正常,
這次公投的結果真是「太爽了」,
可以讓不正常的同志不要跟異性戀共用民法,好嗨喔!(想到要跟不正常的同志共用民法就渾身不舒服)

給你們專法還不識好歹,叫什麼叫。給點顏色開起染房,得寸進尺,給臉不要臉。

我尊重同志,只要是同志不是我小孩。(教同志教育我小孩變同志政府負責嗎?)

愛家三公投,投同意票的不就是這種心態嗎?


風雪月戀 wrote:
有人說~婚姻的要素必須具備生育條件,但我覺得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許多結婚的夫妻根本不打算生育,如:頂客族或不孕症夫妻。

如果婚姻一定要具備生育功能,那上述這些族群恐怕無法結婚了。


大哥,能不能不要舉特殊例子拿來說嘴,有意義嗎??一男一女在一起,進而繁衍後代來保持種族延續不至於絕種呀!


又有人說,婚姻必定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說實在的,如果沒有傷害到別人的前提下,或大家達成共識,為何一定要訂下此規定?

意即,在下認為,自己要選擇一夫一妻、娶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夫、或群婚、同同結婚等等皆可。前提是伴侶間達成共識就好。

但是為避免不負責任的情形發生,一開始要白紙黑字闡述好自己的選擇,違反者在配偶不同意的情況下,需對原來配偶付與巨額罰款。

闢如:原本是白紙黑字選擇一夫一妻的雙方,最後
其中一方卻想要變成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若徵求到原配偶同意,則無妨;若原來配偶不同意,就必須給原配偶巨額的金錢補償。

如果,一開始就白紙黑字設定自己要娶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夫的,就沒有賠償問題,因為已事先告知條件,並無違約問題。

如此,也少有欺騙問題發生。


你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在裝傻??
法律之所以規定一夫一妻的真正目的是為了保障經濟弱勢,讓其他人也可以公平的享有幸福呀!
更何況一夫多妻容易在法律上有眾多爭議呀!

而且講句難聽點的~

假如老子今天是超級有錢人,在一開始也白紙黑字選擇一夫多妻制,就算想娶十個老婆,為何不可?而且我也沒騙人阿!

又或是,老娘就是有錢又霸氣個性,也白紙黑字設定自己要多夫制,而且我也沒騙人,我有能力為何不行?

有戀物僻的人覺得自己想跟東西結婚,或是同志戀,也隨他去。反正是他自己的人生,事先白紙黑字做好選擇就好,也沒礙到誰。

如此,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型態去組成自己的婚姻,由自己做主。不是更好嗎?


以上,是在下的想法,總覺得婚姻不該存在這麼多框架,不過是很愛那個受體《人或物或鬼等……都可以》,想和他/她或它建立親蜜親屬關係。

他/她過著自己屬意的婚姻(建立在無欺騙他人之前提)旁人為何要干涉?


前面就講過了,一夫多妻容易在法律及道德上面產生眾多爭議…

在有錢人過世後造成遺產的分配鬧上新聞法院看得還不夠多嗎??

就連台塑王永慶及長榮張榮發都在過世以後,很平常的發生了遺產訴訟,小弟我是不想信你有錢有辦法擺平大房及其他小妾啦!

說都很會說,一張紙說明白,要是這世界有這麼簡單就好了,呵呵。

這篇文章打完,在下早已做好被攻擊之準備,但此篇文章並非筆戰之意,不過是覺得人各有志,大家互相尊重,不用去砰擊他人或強迫他人照著"現今期待式的婚姻"走。
但為使傷害降至最低,在下一直強調需建立在"無欺騙"之前提。

如果各位有什麼不同想法,也歡迎提出,但期盼各位盡可能理性討論,畢竟每個人想法本來就不同,實在不需要互相攻擊。


PS.本問題很多回答者都特別提到同性戀,但同性戀根本不是本文重點,我重點在不一定要一夫一妻,也可以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 或多夫多妻 .同同等等型態....)


法律一夫一妻制就是為了保障弱勢及道德上的公平正義,這樣說你明瞭了沒??

風雪月戀 wrote:
有人說~婚姻的要素必須具備生育條件,但我覺得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許多結婚的夫妻根本不打算生育,如:頂客族或不孕症夫妻。

如果婚姻一定要具備生育功能,那上述這些族群恐怕無法結婚了。


大哥,能不能不要舉特殊例子拿來說嘴,有意義嗎??一男一女在一起,進而繁衍後代來保持種族延續不至於絕種呀!


又有人說,婚姻必定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說實在的,如果沒有傷害到別人的前提下,或大家達成共識,為何一定要訂下此規定?

意即,在下認為,自己要選擇一夫一妻、娶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夫、或群婚、同同結婚等等皆可。前提是伴侶間達成共識就好。

但是為避免不負責任的情形發生,一開始要白紙黑字闡述好自己的選擇,違反者在配偶不同意的情況下,需對原來配偶付與巨額罰款。

闢如:原本是白紙黑字選擇一夫一妻的雙方,最後
其中一方卻想要變成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若徵求到原配偶同意,則無妨;若原來配偶不同意,就必須給原配偶巨額的金錢補償。

如果,一開始就白紙黑字設定自己要娶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夫的,就沒有賠償問題,因為已事先告知條件,並無違約問題。

如此,也少有欺騙問題發生。


你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在裝傻??
法律之所以規定一夫一妻的真正目的是為了保障經濟弱勢,讓其他人也可以公平的享有幸福呀!
更何況一夫多妻容易在法律上有眾多爭議呀!

而且講句難聽點的~

假如老子今天是超級有錢人,在一開始也白紙黑字選擇一夫多妻制,就算想娶十個老婆,為何不可?而且我也沒騙人阿!

又或是,老娘就是有錢又霸氣個性,也白紙黑字設定自己要多夫制,而且我也沒騙人,我有能力為何不行?

有戀物僻的人覺得自己想跟東西結婚,或是同志戀,也隨他去。反正是他自己的人生,事先白紙黑字做好選擇就好,也沒礙到誰。

如此,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型態去組成自己的婚姻,由自己做主。不是更好嗎?


以上,是在下的想法,總覺得婚姻不該存在這麼多框架,不過是很愛那個受體《人或物或鬼等……都可以》,想和他/她或它建立親蜜親屬關係。

他/她過著自己屬意的婚姻(建立在無欺騙他人之前提)旁人為何要干涉?


前面就講過了,一夫多妻容易在法律及道德上面產生眾多爭議…

在有錢人過世後造成遺產的分配鬧上新聞法院看得還不夠多嗎??

就連台塑王永慶及長榮張榮發都在過世以後,很平常的發生了遺產訴訟,小弟我是不想信你有錢有辦法擺平大房及其他小妾啦!

說都很會說,一張紙說明白,要是這世界有這麼簡單就好了,呵呵。

這篇文章打完,在下早已做好被攻擊之準備,但此篇文章並非筆戰之意,不過是覺得人各有志,大家互相尊重,不用去砰擊他人或強迫他人照著"現今期待式的婚姻"走。
但為使傷害降至最低,在下一直強調需建立在"無欺騙"之前提。

如果各位有什麼不同想法,也歡迎提出,但期盼各位盡可能理性討論,畢竟每個人想法本來就不同,實在不需要互相攻擊。


PS.本問題很多回答者都特別提到同性戀,但同性戀根本不是本文重點,我重點在不一定要一夫一妻,也可以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 或多夫多妻 .同同等等型態....)


法律一夫一妻制就是為了保障弱勢及道德上的公平正義,這樣說你明瞭了沒??
個人覺得有錢人爭產主要是他多妻但是沒有法律保護吧? 如果規定可以一夫多妻,哪會有這麼多爭議,大家都是婚生子女阿???? 不是嗎?

但我也認同上一樓的看法
這樣說來,婚姻並不能算是天賦人權的一種權力
是一種帶有社會讚揚性的....契約??

所以跟誰、跟幾個人,都是要看當時社會的道德跟接受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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