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卻精神出軌,怎麼辦?

各位罵的好,我沒提家庭,不代表我不重視,也沒想過要離婚,我想要跳脫這框架,回到從前的自己。

我的閨蜜是叫我吃肥10kg就什麼事都解決了。

謝謝你們願意花時間留言,我都有認真看、認真想,今天突然覺得自己很低俗。
QQC6804 wrote:
各位罵的好,我沒提...(恕刪)


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有機會看看 麥迪遜之橋
有一種老闆因為個人情感,袒護特定員工 => 一同工作的同事跟其他主管的確辛苦了

有一種員工,因為老闆有點錢長得可以懂得手腕,就陷入精神外遇 => 該員工的婚姻伴侶及子女辛苦了


妳若覺得人生非A不可,就跟A攤牌講明妳願意為她離婚,妳看A敢給你承諾嗎??? 我是覺得A會被你嚇到啦~

再不然你就離職換工作,好好對待自己的婚姻伴侶及家人~

二選一,沒別的~

最笨跟最難看的就是,什麼作為與承擔都不選,就是跟A愈發曖昧
先是手臂不小心碰來碰去,不經意的身體接觸讓人心跳加速...之類的爛梗~
然後某天喝多了就睡在一起~
接下來每個禮拜找空檔開房間,躲躲閃閃過著沒名分卻自以為刺激的地下婚外情....
過個幾年被抓包換來家庭破碎的結局...


通常都是這樣演的~

我老婆最近也精神出軌,而且是前男友....

她前男友也已婚,但跟老婆感情也沒很好,二個人就在互相取暖,回憶過去的風花雪月...

她是被我抓到的,她說都是我都冷淡她....

為了小孩,我是不太想讓小孩有破碎的家,也有把這想法跟她講...

但我也不會強迫她留下,我說我可以成全你們...

她說說她想留下來,給小孩完整的家,我也檢討我自己,在婚後我逃避經營夫妻的關係...

日子過的很平淡,重心也都在小孩..覺得婚後就是如此,沒有像婚前那樣甜蜜~~

目前我們仍在努力修補關係中....雖然不能一下子就回到過去那樣...

畢竟發生這種事,心中難免會有陰影,只能靠時間去沖淡~~~~

說實在的,婚後我也常精神出軌的,但男生大概只想要性而已,而女生精神出軌只想要被愛被呵護...

但一想到萬一真的出軌了,會傷害到家人,還有後續的一堆問題,我就克制自己,想想就好,別真的發生~~~~



QQC6804 wrote:
我已婚,但我發現我好...(恕刪)


首先,這叫"自私"。多金、型男、好酷,自己以為很正...都只看得上這款的嗎? (台灣的愛家奮發不帥好男人,真沒悲哀,都不識貨。被糟蹋也得不到什麼公理正義的對等,還要自己受害後自己走出來。)

或許還比較自己的婚姻,覺得營養、無趣、有飽足感,是嗎?

都是出自"貪嗔癡慢疑"。

以我前妻為例,蠢到要當表姊、表妹。下場就是"若有小孩的話,小孩是最無辜的被害者",大人雙方造就的痛,先生隨後的綠帽恨,都還是小事。因為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句話,半點都不虛假。且會是被害者一輩子的痛,你試曾將心比心,看看從您先生的角度想想嗎?

還當自己好像"就愛上了",你們都不懂我的心,對啊,誰會懂你的自私跟犯X(那個不雅字)呢?

犯X、暈船!若真的不醒,勸,聽或不聽,取決於您自己。

作為一位曾經是受害者的我,台灣的邢民事責任,這種妨害家庭的案子,根本沒有苦民所苦,以正視聽,可能比清朝的法典治理道德效能還糟糕。人權、自由,是妳的權利,自己想,若要犯傻,繼續暈船,誰也擋不住,只能造孽。

初衷,那妳結婚幹嘛? 當時的誓詞都是放屁? 一個感覺就能衝昏,那人生若還長,5年後又有"感覺"、7年後又有"感覺",那您這種人才,就不適合婚姻,永遠當這個A、跟下個AA、或神奇緣分的下個AAA,又有FU了。循環不斷罷了。

依照之前自身受害的全案經驗,A就是個開始、AA就是個進一步、AAA就是個進進一步、AAAA就是個家破妻離子散,保證環環到位,創造問題的人若是妳,既不聰明也不智慧,充其量就是一路暈到掛。

慎之
QQC6804 wrote:
各位罵的好,我沒提家...(恕刪)


生老病死,四苦。

愛別離苦,怨憎會苦。

求不得苦,五蘊熾盛苦。

人生八苦。

如何離苦得樂?
ttony090522 wrote:
生老病死,四苦。愛別...(恕刪)


放下,看破!

QQC6804 wrote:
各位罵的好,我沒提...(恕刪)



醫生前男友 > A老闆 > 暖男先生, 現在又出現了閨蜜,

這不是民視連續劇嗎?

只有要開車載妳? 沒有別的了嗎?

同事說的都是事實,怎麼說人家公司內惡鬥呢?

A老闆就默默的愛著妳? 沒有把妳吃掉?

這麼沒有行動力,我想這家公司也不會有多成功。
你應該也順便描述妳和妳老公目前狀況

是否有小孩 等

如果A真的是不錯 但你可以好好跟他談談

也許他聽到你放棄婚姻要跟他 就嚇到了

他也許只喜歡這種偷情的感覺

妳想太多了,讀一下這篇文章吧!
再者,趕快離職吧,感覺背後聳動其他職員排擠妳的主腦就是妳的主管A
而且,妳已經有一個屬於妳的家庭了,三思阿!


老闆支持你的條件是「獲利」不是「友誼」:把他當朋友,是你自己搞錯了
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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