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大火快炒 wrote:
這樓這麼神奇,怎麼還沒有上新聞???


這也是我很好奇的事情,
以前婆媳吵架,男友劈腿之類的發問記者都抄,
這一篇反而記者沒抄...
(還是因為記者嫌求證很麻煩)
你為什麼那麼好心呢???

你滙那麼多錢給人家,當他回說要把錢拿去捐廟,還有其他諸多回應時,你難道沒有很傻眼嗎???

Helen823 wrote:
求求各位網友高抬貴手放了樓主好嗎?樓主有兩筆大額的捐款是我匯的,雖與樓主不相識,但為什麼要幫她,我有我自己的裡由,如果大家一直不願放過樓主,要將樓主揪出浮上檯面,不如我再補上其他網友捐款的金額,請樓主將所有款項退還給其他網友,這樣就成為了我與樓主兩人私下的事情,也就無所謂詐騙其他網友之情事,讓樓主能竟早重新開啟她的生活,這樣OK嗎?請大家給她重新站起來的機會好嗎?感謝大家!!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因為網友很克制沒洩漏徐小姐的個資,也不想讓記者到她的華廈堵人訪問,嚇到她無辜的兒子。

記者等不到資料可以抄,很氣網友的行為吧?
(其實某樓已經洩漏她之前在哪裡工作?貼文者自己也沒發現。而原po她又自爆住工作地點附近……)

其實都沒有 wrote:
這也是我很好奇的事情...(還是因為記者嫌求證很麻煩)


經驗上可能Helen823跟有共同的信仰也說不定?畢竟樓主一直提媽祖……(只是原po說的又能有幾分真呢?)

共享的價值觀與信仰會讓人義不容辭的幫忙,據我所知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道親之間,很快就會先被處理好了,接下來原po只要慢慢地還。
(不過,教內的財務糾紛最後不一定都能和平圓滿解決,可看之前王雪紅捐款給教會的事件,以及劉伯恩、馬階與長老教會的例子)

所以不用勉強別人說明啦~她有自己的理由吧?
四葉妹妹 ♪ wrote:
你為什麼那麼好心呢???
你滙那麼多錢給人家,當他回說要把錢拿去捐廟,還有其他諸多回應時,你難道沒有很傻眼嗎???...(恕刪)
vu84vu wrote:

在非常前面我有發過...(恕刪)


所以V姐,妳是說在座的都是老和尚嗎?


可是我覺得不是耶


並不是每個人都被騙沒關係


再說,假如真的是騙,那這不是鼓勵騙嗎?


是要學孔明七擒七縱?看看第幾次願意悔改?


假如被騙了的人因為被騙心有不甘也來仿效,行騙呢?


假如騙子食髓知味,越騙越大,壞事越做越誇張呢?那這些因果是誰孕育孵化,灌溉澆水,溫室照顧的?


歷史上大部分看到的是人從小奸小惡漸漸地演變大奸大惡,不是?


那些被惡人傷害的都應該是老和尚?還是在被騙之前應該要先成長到老和尚的等級?


既然如此,老和尚的故事就不適合一般社會


妳不能拿老和尚的標準要求大家應該不要質疑


就像妳不會拿博士的水準要求妳的小小孩
hercules6681 wrote:
您提到的例子跟原po的故事相類比,屬於邏輯上謬誤的一種-“類比失當”或稱“不當類比”,詳細就請自己查,免得樓又歪了。…...(恕刪)

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hercules6681 wrote:
可能Helen823跟有共同的信仰也說不定?畢竟樓主一直提媽祖……

共享的價值觀與信仰會讓人義不容辭的幫忙,據我所知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道親之間,很快就會先被處理好了,接下來原po只要慢慢地還。

所以不用勉強別人說明啦~她有自己的理由吧?


ju_fish wrote:



那些修行人
周...(恕刪)

+1000


那種自以為高尚,何不食肉糜,愛講空心話的....


嗯...不能口出惡言

四葉妹妹 ♪ wrote:
你為什麼那麼好心呢???
你滙那麼多錢給人家,當他回說要把錢拿去捐廟,還有其他諸多回應時,你難道沒有很傻眼嗎???...(恕刪)


這小弟也不懂 , 為何Helen823大大會接受降怪異的方式 ?

最後是捐廟 ? 那您H大自己直接拿去捐 , 不就是最好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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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吃過和牛,也從沒用過哀鳳或Mac電腦,僅靠每個月自己賺的薪水全部努力養活自己跟家人,除了房貸沒負債! 無論樓主所述是否為真,但樓主花錢的方式已是事實,令人不能苟同!生小孩跟一部分生活費都已經是靠信貸,卻還用吃和牛跟買高擋貨犒賞自己?!

路過而已,聽不進就當我來亂的吧!
從石頭擠水 wrote:
可能算中場休息時間吧, 大家紛紛發表一些自己的心得感想

我也來分享一下, 經由這次事件, 我個人的領悟...(恕刪)



教育部恐怕要開始著手修訂國語辭典了

以下是目前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裏的唯一解釋~
義賣: 為了公益而售賣物品,所得都充作慈善事業用。
如:「此次義賣所得,將全部捐為賑災之用。」

矚逗然瀆騎,都在府中泣,本事捅根深 相姦合太極
以下節錄自該新聞媒體 , 版權屬於該媒體 :

「婆婆的店」收到要生活費的信 難過對方「好腳好手」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27192
2018-01-30 15:57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婆婆的店」今天收到一封來自台南的信,信中內容是要向婆婆要「3仟元」作為生活費,然而一查該寄信人「有宅」且「好腳好手」,最讓婆婆難過,鼓勵該男子要自力更生,若到虎尾也會請他吃頓飽。......
婆婆說,平日有經濟不好的學生會免費供餐,聽到有人身故沒錢處理後事也會幫忙,甚至送米、衣服或其他食物到偏遠地區給需要的人,盡自己的力量去做,但當知道這個寄信人「只有60歲」而且自己有房子,平日當地也有愛心的人士會送餐給他,鼓勵寄信人一定要自力更生,因為婆婆比他老,80幾歲了還在賣麵,而且房子還是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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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大家參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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