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跟我要生活費每月 5000塊,不給就分手,合理嗎?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給他億萬也沒問題..

認真回:謝謝在聯絡。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根據經驗
她找到長期飯票了啦
你這窮人快放開她吧
順她意吧.
不然以後結婚,你會覺得娶一個甚麼都不會的回家.
整天伸手跟你要錢.
啊樓主是在擔心什麼

分手會死噢?

好機會認清一個女人

你該感謝舉頭三尺的神明
樓主你可以回你女友 K/H/S 還有沒有什麼 濕別秀的內容

老實說如果沒有很愛那就順勢分了吧~

5K 能喝到不錯的茶了,還能吃到台中的名魚呢

當然,如果你給了她5K,你能開心很多個夜晚~當然就給她囉。
算了啦!把錢看這麼重,別人有錢就把他拐跑了啦!再交一個啦!
我個人是比較傳統,是認為男人是要負責賺錢,女人要把家顧好
不過,這也是要在我的錢夠扛的起一個家的前提之下

永不言悔 wrote:
有尬過就可以分手!不...(恕刪)

還有... 別忘記!
月繳歸月繳,還是另外找個知己
然後,如果感覺對了! 可以扶正...
這樣就可以不用繼續月繳了!!

台灣3C Copy → Costdown → Close
每月 5000塊,當作每個月援助交際費用.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樂,出國,開車的油錢都是我出,我也有壓力,等有能力會給你,她說不給那就不要啊,分手啊那就不要去找她,她沒差。..(恕刪)


四個字: 叫他去死。結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