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power1217 wrote:性騷擾防治法是目前台...(恕刪) 照樓主自訴今早已經兩次一天下來加上下午時間我估計6~8次合計共應在十次內再加樓主可能沒注意到以倍數累進當一天瞄二十次樓主文中表示每次5~10秒~我們就以10倍數20秒來算一整天瞄下來的時間蓋約合計400秒我們當四捨五入算成一天八小時中有十分鐘再瞄樓主這樣過分不過分要是一放空個十分鐘很快把這個額度用完了
這文章讓我想起有次去買晚餐 .買晚餐的那家店斜對面有我媽喜歡吃的便當店.等待時間走過去那家看有沒有營業..看到掛著休息牌後走回去那家買晚餐的店時..前面一位女孩也在走..那女孩不時的回頭看我.那驚恐表情好像在告訴我說我是個變態跟蹤狂般的走在她後面.....˙那是我想太多..還是那女孩有病?
想起在年度公司訂做制服時,全廠那麼多人,只有一位4x歲女生沒結婚阿姨叫........那做衣服男師博用尺比來比去,我不要,我不要..............(做衣服師博手也不會碰到身体,全公司那麼多在看,能幹出什麼事,大家臉上都出現三條線)或許結婚生子,身体經過老公及醫生的洗禮,看法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