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跟人家發生不倫,只能勸他嗎?

zerokiller wrote:
就是有人標準會飄啊
...(恕刪)


我再講的更清楚一點~

毀掉的是樓主跟女方的友情~

毀掉的是女方跟男方的感情~

毀掉的是男方跟原配的家庭~

身為毫不相關的鄉民~你當然可以大聲說~

"掀阿掀阿~掀開來講清楚最爽快了~"

然後當事人的友情、感情、家庭全毀了以後~

鄉民們拍拍屁股轉身~

"是那男的自己愛亂搞~關鄉民什麼事~不亂搞就不會有這些事了~"

然後繼續尋找下一個可以破壞的好戲~

你就是這樣行為的人~


路跑一哥 wrote:
唉,大家討論歸討論,...(恕刪)


還是您講話最衷懇~佩服~網路打滾十多年~老早就知道認真就輸了~還是會忍不住跟人較真~哈哈~

反正我該說的都說了~其他不同意我的要罵我的就請便吧~潛水去~

路跑一哥 wrote:
你不是說:"那是當事人在定義的,不是妳.."
所以說樓主是正義還是破壞,也是樓主(當事人)在定義,而不是你...
你認為是破壞,但人家認為是正義呀...
你有沒有看出本王之前所要表達的吊詭之處了?哇哈哈你...(恕刪)

樓主starriver57 發了帖,我針對樓主寫的去回應...
她寫什麼文字,我回應..
我百分之百是當事人...
版主與版友相互的當事人....
內容是杜撰或寫小說都沒差...
我就是當事人,我可以評論樓主寫的內容...
即使她是憑空亂寫的,我還是當事人...

而樓主述說的事,只有那對男女是當事人...
其他人都不是...


路跑一哥 wrote:
沒有婚外情,不也是你自己臆測的嗎?...(恕刪)

我沒有臆測喔....
樓主證明了..她沒有看到明確事實...
也自認為~ 還沒發生肉體上的親密關係
樓主說~「很顯而易見的」,證明她在猜... ↓
starriver57 wrote:
其實,很顯而易見的,當男方已經明示得那麼清楚,他還這樣跟他互動,她已經成為第三者,差的只是還沒發生肉體上的親密關係。...(恕刪)


路跑一哥 wrote:
唉,大家討論歸討論,別動怒了,反正就讓樓主自己去決定吧,不然本王也快變是非人了,哇哈哈,...(恕刪)

一哥...這是弔詭的無盡循環...

士農工商了啦!...
這是在考本王的邏輯思考嗎?哇哈哈
本王認為單純的事,不需要繞的那麼複雜...
其實本王只取你以下這段話就能解開了...
沉睡小五郎 wrote:
而樓主述說的事,只有那對男女是當事人...
其他人都不是...


同理,你所述說的事(正義.暴力),只有樓主是當事人,其他人都不是,你頂多只是回應.評論人...

沉睡小五郎 wrote:
我沒有臆測喔....
樓主證明了..她沒有看到明確事實...
也自認為~ 還沒發生肉體上的親密關係
樓主說~「很顯而易見的」,證明她在猜... ↓


樓主雖然沒有明確事實,但他是有以下根據,不是憑空胡鬧瞎鬧的...
starriver57 wrote:
已婚男生傳Line的資料。內容裡男方提出了一堆明示,說想要女方陪他,想好好疼她,想疼她一輩子。

一則簡訊可能會是判決婚姻訴訟的關鍵,這在台灣不是沒有例子,這則LINE本來就處於曖昧.模糊地帶,加上樓主的女同事又毫不避嫌跟已婚男方獨處.出遊,這舉動就有瓜田李下之嫌了,所以樓主會有負面的觀感,也是合理的懷疑,話說回來,樓主雖無法一口咬定有婚外情,但你也無法一口咬定沒有婚外情,如果你一口咬定沒有,那你也一樣在臆測...

沉睡小五郎 wrote:
一哥...這是弔詭的無盡循環...
士農工商了啦!...

其實本王只是想表達,你有什麼中心思想,本王都沒意見,但中心思想不能搖擺不定,否則容易被拿出來質疑.檢視其公正性.中心思想一但被擊潰,那你會變成什麼都不是..
比如說...
你反對定義別人的不倫與美麗,那就徹底鞏固你的中心思想,不要去定義別人的正義與暴力
你認為,人要為自己負責,外人不要插手介入別人的人生,那就徹底鞏固你的中心思想,不要插手任何人的人生...

要做就做徹底,要分是非黑白就好好分個清楚,不分是非黑白那就通通不要分,否則一但中心思想搖擺.做半套,會變成裡外不是人,兩面不討好...
jrfrog wrote:
犯罪者也有人權的~還...(恕刪)

你胡扯什麼
我那裡說犯罪者該被遊街示眾?那是兩回事
我只說不尊重他人的人,也是不需要被人尊重的,很簡單的道理
你家的小孩應該都比你懂..呵呵
你在誇大他人的說詞,來掩飾自己文章的弱點,是嗎?

不是我在刻意譏笑,而是你真的很好笑,告密還要留姓名哦
既然為告密,當然要暱名,難不成還要把姓名、身份字號、手機號碼,全給對方嗎?
你以為樓主是小孩子,還是你是小孩子,"敢做就不要怕"勒,成年人會這樣子玩嗎?
成年人要玩的話,就玩陰的,才是高階,成熟一點好嗎?你真的在這裡打滾十幾年嗎?

怕你不懂,舉個例子好了
鄰居製造噪音,整棟樓都被干擾到,你跟警方檢舉,你敢留姓名嗎?
不怕人家是黑道,還是有其他背景嗎?
不好意思,這種檢舉我做了幾次,警方也都沒跟我要姓名
很多情況下,就算你是對的,讓"被檢舉者"知道,會原諒你嗎?找你麻煩?
你說"公開告知",是不是既幼稚又無知?
而你那麼有道理的話,認為自己的言論都是對的話,敢說就不要怕嘛
有種就公開你的姓名跟長相,要不然你也是怕事
自己也認為不妥的事,好意思也叫別人這麼做嗎?

我不是高人,哈哈,只是看法沒你那麼膚淺,硬要給別人一個對錯
會給別人對錯的人,才是有問題的人,不是嗎?
我都不敢說這一對偷情者是完全錯的,但我不會同情這一對偷情者
只是認為他們終究會承受後果,樓主的出現就是第一個時間點關鍵
而我跟你都在干涉他

就算要論對錯,優先也是這一對偷情者
於理於法,這一對也是錯在先
你隻字不提,還真有趣啊,你的干涉真有選擇性
要不要干涉,是樓主自己的選擇,有沒有道理,要不要跟原配講,不是你說了算了
人家行的直,做的正,又不是幹虧心,他的人生他自己選擇,他會負責
不要再沈浸在自己的道理裡了

>>毀掉的是樓主跟女方的友情~
>>毀掉的是女方跟男方的感情~
>>毀掉的是男方跟原配的家庭~
照你的說法,別人的家務事,毀不毀掉,又關你屁事
而樓主的出現,不是你我安排的,他有沒有去影響其他人家庭,又關你屁事
你一次管了很多人耶
再來~請你先搞清楚真正毀掉這些東西的人是誰?不要本末倒置了
套你的話,用在這一對偷情者身上"敢做就不要怕",不是嗎?
這時候你怎麼又閉嘴了
只套用樓主身上,卻對真正違法的人視而不見,真是好標準,好客觀

真要認真討論~
法律跟被害人的心情拿出來一併討論,才能論出一個完整道理
只討論樓主的人生,根本不是道理
正面的回擊我,不要打遊擊戰,要不然也是鬼扯而已
若不敢全盤討論,那樓主的人生跟你完全沒關係~你不用那麼緊張,你是那個男生嗎?
反正人都終究註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嗎?
不管是樓主的角色,還是這一對偷情者的角色,都一樣

我承認我干涉樓主,至少我很誠實
而你在前幾篇已經表達的一清二楚了,樓主也看到了你的意思了,你後面卻是在死纏爛打,要表達給樓主知道
還說自己沒"干涉",你當別人眼睛全瞎了嗎?
說謊可不是好事,要不然怎麼論道理
你說要潛水,我才不信!!因為你會說謊
我等你~
倒要看看你是打滾十幾年,還是只有打滾十幾天?

胡扯一次,天真一次,又會說謊
所以在我眼裡~你只是標準不一,又會說謊的人而已~
真的要攻你所有盲點,都可以打成一本書了
不要說我不尊重你,你自己也是匿名躲在網路後面








starriver57 wrote:
前情提要:在年中,在...(恕刪)




閱…



建議你也都說了要不要聽看他,你不該管


成年人自己要負責自己的行為


路跑一哥 wrote:
這是在考本王的邏輯思...(恕刪)


路跑哥說的很好啊~
要分黑白就全部分清楚,要不然就不要分,而不是半套分
所以要討論樓主的是非,就該把那一對偷情者及老婆的人生及法律,全部攤出來一起討論
就是有一些是非不分的人,只分樓主的黑白,真正違法的人的黑白,卻視而不見,真是怪啊





zerokiller wrote:
路跑哥說的很好啊~
要分黑白就全部分清楚,要不然就不要分,而不是半套分
所以要討論樓主的是非,就該把那一對偷情者及老婆的人生及法律,全部攤出來一起討論
就是有一些是非不分的人,只分樓主的黑白,真正違法的人的黑白,卻視而不見,真是怪啊


既然你說黑白要分清楚,怎麼不順便把落後的通姦罪一起討論呢?
你知道全世界只剩哪幾個國家有通姦罪嗎?你知道為什麼嗎?

ihaterayfan wrote:
既然你說黑白要分清楚...(恕刪)


那你認為我會希望廢了,還是讓它存在?
你大概猜不到
我就明講,很簡單的一句話,強化或完全廢了,都可以
關鍵全在於"信用"這個兩個字
完全廢了,人跟人之間在婚後的規範裡,就沒有背叛(信用)這兩個字,全是你情我願
若是採用強化,就是針對人性本賤去設計,可以讓信用被賤踏的機率少掉很多,也是可以
我的中心思想就是,人跟人之間的互動,行為是沒有對錯
唯一能定奪對錯的,就是"有信"跟"無信"兩種而已
婚後有明顯的契約,違背契約的人,是不是無信之徒?
這種無信的行為,為何還能夠被合理化,是不是積非成是?

我還要再解釋一下
樓主所陳述的,我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
看到的是,那對偷情者陰他老婆,而樓主要陰這對偷情者,就是一物剋一物而已
很多事情都是一體的,根本沒有辦法從單方面去看
樓主這個角色,本來是不存在的,那為什麼會有這個角色的出現?
不就是先有偷情者這個事件,才會有樓主這個角色誕生嗎?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螳螂沒有出現的話,黃雀又要如何吃牠
偷情者是(因),樓主是(果)
因果本來要一起看,能個別拆開來看嗎?
這個果(樓主),最後會怎樣,沒人知道
路跑哥所講,沒有錯啊!!他沒有違法,果要怎麼開花,他為他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好
跟我戰的很麻吉那一位,不只強力干涉樓主
也在干涉路跑哥,因為路跑哥一開始的結論,不符合他心中那一點,馬上就不爽,指責路跑哥,這不也是一種干涉
自己在拼命干涉人,卻不準別人干涉他人之事,豈有此理!!
這是我戰的其一原因~
但他真沉的住氣,算是言出必行
我想講的全講了,我也該退出此樓了
其實你沒看到上一篇..LINE
因為那一篇裡面也許有講價錢...
也許是有一棟豪宅可以免費入住還免水電管理費...
招待國外旅遊+好多節獎金

後來還有那個嗎
starriver57 wrote:
前情提要:在年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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