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男人婚後要搬去娘家附近住呢?

我在台北市土生土長,我老婆是高雄人,結婚後五年,我搬到高雄定居,因為八百萬在高雄可買全新透天厝,在台北市只能買二手老公寓。現在高鐵這麼方便,只要長輩身體狀況還沒到無法自己方便行動,一、二個月搭高鐵回來台北陪爸媽渡周休二日也很方便。對了,幾年後,我這邊也找不到八百萬的全新透天厝可以買了,台灣的房價真的離譜。
timmyshen wrote:
誤會深了~我並沒有覺得女人爽爽過不應該..我就說了你的論點我認同,我有說吧??
我很單純的是就這社會的氛圍再做討論,男人怎麼樣就被扣一頂媽寶的帽子,在這板很多篇都這樣吧??
(或許我也是這社會氛圍的受害者之一,所以有滿腹的苦水吧,付出了很多卻因為要她對公婆好一點導致結束了這場婚姻,賺錢家事小孩,公婆也沒對她多差,在家裡要改裝潢什麼的都是聽媳婦的不聽兒子的,所以囉就當我是來發洩情緒的吧!)
謝謝,你的加入討論...再這樣下去講不完了


你有說你認同啊,但你一樣沒看懂我要講的啊
不然就不會有後面那幾篇文了
我之前不提,是因為你沒有講,討論不想涉及個人隱私

我想說的是:大哥,不要再糾結了,也許你被傷得很深,也許你仍然不解她為何會這樣
但除非你們有復合的打算,不然她已經是「前妻」了
不管你們過去如何,你的生活還是要過的,還有小朋友,更需要你的關心照顧,請認真往前看吧

所謂的社會氛圍怎樣媽寶如何,其實還是要看每個人的狀況而定
而你很明顯的,糾結在你對前妻的怒氣裡,糾結於你付出那麼多,結果她還是變成「前妻」

假討論之名,行痛罵發洩情緒之實的討論很容易流於某種面向的意識形態(翻譯:講來自己爽的)
也太容易被反駁,因為邏輯一定有漏洞

你還不如直言,為前妻做了這麼多(下略三千字付出),結果她還是不領情,非要跟你切
這樣得到的讚聲才比較多,也比較容易得到你想要的(一堆人絕對跟著痛罵你前妻)

你只是遇到了一個只想自己好處全拿的(不成熟)女人
不要為了罵前妻,結果變成戰男女,把多數的男人女人拖下水

另外,就像樓上的網友說的
不是每個女人遇到事情都會把老公講成媽寶的
說老公是媽寶,其實等於說自己在老公心中不重要耶
只有老公真的是媽寶,或是因為吵架想獲得自己的利益時
才會動不動把老公冠上媽寶頭銜(如同男人愛說女人不跟公婆同住是不孝)

我目前就跟婆婆同住
但我絕對不會認為老公是媽寶
光看我的觀念言論就知道
能接受我,跟我相處愉快的男人,絕對不會是媽寶
所以同住跟媽寶無絕對相關啦
當然,這建立在我們「互相付出」「彼此包容」的前提下
而且是雙方都認知到彼此有付出的前提下
lilice wrote:
若如你說家事小孩都有人分擔。
老公賺錢給她花無經濟負擔。
公婆甚麼都依她幫著她。
你前妻還要抱怨住得離婆家太近。
不知多少人會罵她身在福中不知足。
光是男人願意搬離原生家庭。
和老婆共組家庭。
共同守護這個家。
多少女人就願意奉獻一生捨生忘死。


的確
如果原po說的做的是真的
VW和BBH上多少女人希望老公可以做到這樣

去開帖問的話
搞不好一堆女人寧願用簡單婚禮(或者直接登記)換取不跟公婆同住的生活
重點是有自己的小家庭生活
即使住婆家附近都沒有關係
junechaoc wrote:
的確
如果原po說的做的是真的
VW和BBH上多少女人希望老公可以做到這樣

去開帖問的話
搞不好一堆女人寧願用簡單婚禮(或者直接登記)換取不跟公婆同住的生活
重點是有自己的小家庭生活
即使住婆家附近都沒有關係

不好意思!有提到我嗎?
我的情況是公婆住眷村及老公買的電梯別墅
孩子因學區因素我們住離婆家二十分鐘遠的大樓

timmyshen wrote:
社會的氛圍已經被這些女權主義者搞得烏煙瘴氣,我就是受害者之一,已經沒有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觀念了,現在的女性/男性看電視節目聽朋友說久而久之都被洗腦,住婆家就是媽寶,錢賺不夠就是沒用,家事做不好就是大爺聽久了已經忘了你當初嫁/娶這個人的初衷,可以拋夫/妻棄子,尋找自己想要的理想國度,離婚率高不是沒有原因的,共勉之


是的,
有錢可以多買一間自己住,
有錢可以隨心所欲的花,
有錢可以請家傭做家事.
一切只要有錢, 有錢可以有面子.
當初在公司附近的便利商店認識老婆,
2人交往後,常常上下課接送她回家,
在樓下等她時,發現她家附近有5個建案廣告(本來是一片農田),
於是放假時2人就約會去看建案(當時還是女友,沒結婚的打算),
最後某個星期六下午去看建案時,本想買套房或2房2廳的小房(打算自己搬出來住),
但女友竟然跟我說,以後有了孩子可能會空間不夠,要我買3房2廳,
雖然我有點驚訝,但問了問3房2廳價錢還能負擔(其實第一次買房很緊張也很興奮),
隔天星期日出價成功就刷卡付訂金6萬訂了下來,
當然新房的大門鑰匙也就交了出去給女友(現在的老婆),
新房就在她家隔壁的巷子,連門牌地址都差不多, 只差了20號,
所以離娘家超近的,走路應該不超過3分鐘,
提親時,應該也是買的房子離她家近,她爸才點頭答應的,
現在有時岳母會來串門子,或來看看小朋友,
假日晚上有時也會回岳母家吃飯.
junechaoc wrote:
不,你這篇證明你完...(恕刪)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你家的經不代表是別人家的經.

我兩個表妹結婚後,都是先生跟她一起住在娘家,
因為她家是60坪7層樓電梯透天,
所以,當初我姑姑就是一人分一層,
後來結婚後,
我表妹她老公就把台北的房子租人,
然後舉家搬遷到我姑姑家,跟我表妹家人一起住.
兩個表妹都這樣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