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助人夫 wrote:再次謝謝大家對小弟...(恕刪) 雖然遲來正義不是正義,總算還有點安慰.祝後續處理也能一樣順利,也祝樓主重新找到幸福啊.ps.您這篇小弟潛水也有追蹤,還真是漫漫長路,幸好您清醒了......
無助人夫 wrote:首先小王刑事官司一年部分已定讞,那傢伙選擇易科罰金(一天1500),律師說以妨害家庭案例來看,一年算判很重的.......(恕刪) 妨害家庭是民事部份刑事部份才是通姦罪已知刑事判一年,那民事賠償多少?應該也要賠樓主精神損失,幾十萬應該跑不掉
事至如此.快刀斬亂麻.放生吧!!現代人道德觀念淡薄我們的年代.李明依算是叛逆代言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爾今.當代新生代......只要我喜歡.什摩都可以.荒誕行徑有過之而無不及一下子黃包包.一下子.艷照門.我的朋友就有六龜分局警員妻出軌.常勸戒.禁忌遊戲不要玩.....哪天東窗事發打你一槍上社會版感情緣盡.能全身而退.還有一個遮羞費收入.已經殊使不易.
無助人夫 wrote:再次謝謝大家對小弟...(恕刪) 我來了!!恭喜走出來,事情即將告一個段落...實戰經驗加上所學能夠幫助人、幫助一個家庭豪哥非常開心~也希望大家平常多關心另外一半不要讓小三小王有可趁之機不管你是結婚十年八年你的老公老婆...對一些小三小王來說可都還是很有姿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