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助人夫 wrote:
與老婆認識到結婚約8...(恕刪)


你老婆還真的貪得無厭耶, 離婚也是好事但別讓他予取予求....lol 他還搞不清楚狀況哩!

無助人夫 wrote:
再次謝謝大家對小弟...(恕刪)


雖然遲來正義不是正義,
總算還有點安慰.
祝後續處理也能一樣順利,
也祝樓主重新找到幸福啊.

ps.您這篇小弟潛水也有追蹤,
還真是漫漫長路,幸好您清醒了......
小王是警察
寫信給小英總統跟內政部長
讓他無法再 當公務員
甜蜜的報復
無助人夫 wrote:
首先小王刑事官司一年部分已定讞,那傢伙選擇易科罰金(一天1500),律師說以妨害家庭案例來看,一年算判很重的.......(恕刪)

妨害家庭是民事部份
刑事部份才是通姦罪

已知刑事判一年,那民事賠償多少?
應該也要賠樓主精神損失,幾十萬應該跑不掉
她不愛妳拉,找徵信社離一離吧,這樣小孩會歸你,或者她要的錢會較少。
外遇部分,嫂夫人的男友已經判刑罰錢了。
接下來呢?持續分居中?監護權大戰開始,還是已經結束了?離婚就是前跟小孩,此刻,男友罰錢定讞,嫂夫人的心應該回不去了,你們房產跟小孩怎麼處理?
現在還愛她嗎,離婚沒,不知道如何調整
事至如此.快刀斬亂麻.放生吧!!現代人道德觀念淡薄
我們的年代.李明依算是叛逆代言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爾今.當代新生代......只要我喜歡.什摩都可以.荒誕行徑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下子黃包包.一下子.艷照門.我的朋友就有六龜分局警員妻出軌.
常勸戒.禁忌遊戲不要玩.....哪天東窗事發打你一槍上社會版

感情緣盡.能全身而退.還有一個遮羞費收入.已經殊使不易.
既然無愛先處理小王事件拿到一筆資遣費,再把財產要回來,然後就離了吧!
再去找合適喜歡的
無助人夫 wrote:
再次謝謝大家對小弟...(恕刪)


我來了!!
恭喜走出來,事情即將告一個段落...
實戰經驗加上所學
能夠幫助人、幫助一個家庭
豪哥非常開心~

也希望大家平常多關心另外一半
不要讓小三小王有可趁之機

不管你是結婚十年八年
你的老公老婆...對一些小三小王來說
可都還是很有姿色的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