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nentbeggar wrote:
原本打算不再發言,讓...(恕刪)
麻煩回應我稍早問題
直說核心重點就好
不要再說一些鞭長莫及的
感謝你!
=
我的原則還是:分手前不會外食,無論是人家請客或自掏腰包,小聲說開始研究 18 禁專屬玩具。
<=== 你從一開始的 今生今世非老婆不可。
才短短幾天 就有那麼大幅度的變化...
我很怕再過幾天‧‧‧
喬大叔 wrote:
Shirley6790 wrote:
老婆如果真不在乎他,樓主其實也願意放手的
可是...小姨子都被搬出來了...
比較像是在乎自己的姊妹而忍辱吧...挖鼻孔
)componentbeggar wrote:
我沒有做任何對她不起的事,如前述她的弟弟、妹妹我都照顧到了,她弟弟的老婆欠了四十幾萬的卡債,也是跟我借錢還,至今沒還這四十萬。(恕刪)

這種感覺對我來說~就是得到你的人,得不到你的心)
不想造成前夫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