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MSN但是不加算過分嗎...?(更新一下)

好瞎...快兩年前的文章 被挖上來是怎樣

頂上來的那位 該不會就是當年的那位繳臭其邁的事主吧
這種事情不是直接回店裡規定不能給就好了嗎???

JessieC wrote:
吃硬不吃軟的意思是....(恕刪)


其實jc姐,你可以比照學校規定辦理

跟他講:非職班相關人員禁止洩漏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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