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疏學淺,自刪文章,慚愧慚愧


魔術凶兆 wrote:
以性交買斷權來說 似...(恕刪)


有時候有例外

不一定都是男生佔女生便宜
女生就不能佔男生便宜?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了, 都沒看到國家權力的影子在婚姻背後,
這才是我真正的議題, 個人再怎麼談情說愛, 都無法抹滅國家機器在背後的運作.
任何國家的法律, 在婚姻上絕對會涉及兩者, 一是交配權, 一是財產繼承.
通姦罪與否只是處理這種議題的是刑事還是民事而已.
我主張廢除通姦罪, 因為國家沒必要在這種議題上扮演正義使者的角色,
用民事庭上的攻防來處理就好了, 狹路相逢強者勝.

婚姻是解決私有財產制在繼承權上的total solution,
男人要確認小孩是自己的種, 所以要用婚姻去壟斷一個女人, 還要有國家背書,
我個人是比較傾向於強者全拿, 沒必要守在一夫一妻, 有本事的人一百個老婆有什麼不好.
有本事的女人一百個老公也可以啊, 我都可以接受.
只要再往前看, 到公有主義制的社會, 集中分配食物的體系, 就不存在婚姻.
社會型態的轉變才是催生婚姻真正的動力, 不是人們愛得死去活來的.
要把視野拉到以千年為單位, 拉到沒有婚姻制度的時代來檢視.
你才會看到剩餘價值在催生婚姻制度上的強大力量.

重點是, 這種制度上的轉變會反過來改變人類, 不關男女.
女人會慣於兜售自己, 因為交配權是件值錢的東西, 鑽戒啦, 男人要有房子車子啦.
多的是女人這樣想, 他們反過來被財產制下的婚姻制度給控制了自己的靈魂.
男人也是, 整天加班工作, 被老闆欺負凌虐, 不就是因為被老二控制.
整天把養家之類的東西當成自己的責任, 但是如果你真的愛家的話, 怎麼會需要責任感.
就跟一個人真的愛自己的父母, 怎麼會需要孝順, 我不是因為我要孝順我父母所以奉養他們,
而是因為我愛他們, 我也不是因為責任感照顧我太太跟小孩, 而是因為我愛他們.
所以, 如果真的愛, 自然會善待他們, 不需要婚姻去證明什麼.
反過來, 需要婚姻來證明自己的愛, 只是缺乏安全感的表徵, 真愛是不需要證明的.

很多人沒搞懂這種邏輯, 婚姻本身有經濟制度上的動力, 背後都是赤裸裸的利益.
認清這個不是壞事, 只會讓你看事情看得更透徹更精準而已,
多跟強悍的女人相處, 有不少還挺輕蔑弱勢的女人, 他們殘酷的話會讓你知道很多事情.
我太太就有說過, 女人喜歡有房子的男人, 還不就看錢, 要房子怎麼不自己買.
沒辦法, 我不欣賞弱女子, 我太太這樣正好, 讓我裨益頗多.

kk30 wrote:
呵呵
或許解釋成利益共享比較適合吧
其實婚姻只是個制度
問題是在於對每個人的意義不一樣而已

爬完整棟樓,我只認同這篇

我相信對於婚姻不能用一個觀念去說明白
因為每個人對於婚姻都有不同的解讀

只要能找到與自己有共識的另一半不就好了嗎?

我男友常跟我說一個例子
國外有對夫妻,他們非常恩愛
兩個人彼此約好,每週有幾天是可以吃"外食"的
去吃外食之後,研究各種新的技巧回來滿足對方
他們這樣結了婚,在性方面也沒有買斷阿
這就是他們之間的共識

每個人的際遇、想法、價值觀都不同
是不能用同一種說法來概論婚姻的價值的
句點株式會社社長驚驚,不要再叫我色長了>////
neomanstein wrote: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了, 都沒看到國家權力的影子在婚姻背後,
這才是我真正的議題, 個人再怎麼談情說愛, 都無法抹滅國家機器在背後的運作.
任何國家的法律, 在婚姻上絕對會涉及兩者, 一是交配權, 一是財產繼承.
通姦罪與否只是處理這種議題的是刑事還是民事而已.
我主張廢除通姦罪, 因為國家沒必要在這種議題上扮演正義使者的角色,
用民事庭上的攻防來處理就好了, 狹路相逢強者勝.


什麼....意思是你文不對題﹐來推歪樓的嗎?原本是在討論對婚姻的看法﹐是否婚姻的價值只在於有穩定的性生活﹐然後你就扯到婚姻跟國家的關係......

你告訴我歐美的國家機器如何介由法律來干涉交配權。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重點是人很盲從, 人又慣於屈從於權威之下,
當組織社會國家的力量把婚姻做出規範, 人會照著這些規範背後的利害格局下去行動,
父母還會告訴自己的女兒說以後要嫁個好老公, 人很容易就會順理成章的全部吸收,
這種概念到處都可以看得到, 不管是隱藏的或是顯然的,
所以在討論婚姻中的性生活之類的, 這種東西沒有認清,
你會覺得討論好像少了什麼一樣, 就是少了現實感,
女人這招很強, 很善於隱藏這一點, 一定要有洞悉的能力才能識破他們背後的想法.
婚姻中要有責任感, 我聽過女人說過最扯的就是, 即使不愛了還是要有責任感養家養小孩才行.
其實真相就是, 不管, 你就是要養我, 管你愛不愛我.
這種想法太低能了, 我都快暈了. 有本事就自己賺錢.
好像生小孩不是他們想生耶, 好像嫁給男人不是心甘情願的, 說穿了只是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罷了.
沒搞懂這些東西跟我說婚姻的價值, 是在說笑嗎

歐美國家喔, 他們現在變得是提供雙方競逐的場所, 民事庭,
而不是用善惡一刀切的刑事庭, 所以我才說狹路相逢強者勝, 贏者全拿.
老虎伍茲就是一個實例.
neomanstein wrote:
重點是人很盲從, 人又慣於屈從於權威之下,
當組織社會國家的力量把婚姻做出規範, 人會照著這些規範背後的利害格局下去行動,
父母還會告訴自己的女兒說以後要嫁個好老公, 人很容易就會順理成章的全部吸收,
這種概念到處都可以看得到, 不管是隱藏的或是顯然的,
所以在討論婚姻中的性生活之類的, 這種東西沒有認清,
你會覺得討論好像少了什麼一樣, 就是少了現實感,
女人這招很強, 很善於隱藏這一點, 一定要有洞悉的能力才能識破他們背後的想法.
婚姻中要有責任感, 我聽過女人說過最扯的就是, 即使不愛了還是要有責任感養家養小孩才行.
其實真相就是, 不管, 你就是要養我, 管你愛不愛我.
這種想法太低能了, 我都快暈了. 有本事就自己賺錢.
好像生小孩不是他們想生耶, 好像嫁給男人不是心甘情願的, 說穿了只是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罷了.
沒搞懂這些東西跟我說婚姻的價值, 是在說笑嗎


也扯太遠了
婚姻中本該就有個責任存在﹐但是你有那個選擇要不要繼續。不想負責就離婚也是個人自由。"no-fault" 離婚在台灣或許有難度﹐不過這是台灣法律的缺陷﹐跟婚姻制度無關。

另外小孩本來就是雙方該負責撫養的。這跟愛不愛小孩無關﹐而是當初選擇不避孕所帶來的後果﹐你認為不該負責?

這好比你上課就該負起學生的責任﹐上班就該負起員工的責任﹐在這社會生活就該負起對社會的責任。

不想負責就不要上課﹐不要上班﹐搬離這個社會。

neomanstein wrote:歐美國家喔, 他們現在變得是提供雙方競逐的場所, 民事庭,
而不是用善惡一刀切的刑事庭, 所以我才說狹路相逢強者勝, 贏者全拿.
老虎伍茲就是一個實例.


我問的是歐美國家如何用法律來干涉婚姻的交配權...

贏者全拿的制度是沒遠見的看法﹐也是不可能的﹐因為要考慮整體社會的發展性。目前當道的資本主義就是贏者全拿的制度﹐但也沒有任何一個社會可以完全忽略弱勢。忽略弱勢的結果就是社會的強者不再是以財富為標準。

老虎什麼例子?婚姻是買斷性交權的例子還是什麼?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neomanstein wrote:
整天把養家之類的東西當成自己的責任, 但是如果你真的愛家的話, 怎麼會需要責任感.

就跟一個人真的愛自己的父母, 怎麼會需要孝順, 我不是因為我要孝順我父母所以奉養他們,

而是因為我愛他們, 我也不是因為責任感照顧我太太跟小孩, 而是因為我愛他們.

所以, 如果真的愛, 自然會善待他們, 不需要婚姻去證明什麼.

反過來, 需要婚姻來證明自己的愛, 只是缺乏安全感的表徵, 真愛是不需要證明的.

養家.責任感.孝順...這些前提下不是就要有愛嗎?
愛所產生責任
責任就需要規範
婚姻就是規範的一種不是嗎?
誰能保證自己愛的品質從頭到最後都一樣
所以法律保護愛最低限度的品質
而不是透過法律.規範.責任感才產生出愛來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neomanstein wrote:
我個人是比較傾向於強者全拿, 沒必要守在一夫一妻, 有本事的人一百個老婆有什麼不好.
有本事的女人一百個老公也可以啊, 我都可以接受.


如果在婚姻上 強者全拿
那經濟上能不能強者全拿? 法律上能不能強者全拿?


如果法治社會 強者全拿 弱者完全沒有法律保障
我想你我都會變成 世襲的奴隸家族

弱者就抓去當有錢人的玩具 寵物 奴隸

The Wingman wrote:
另外小孩本來就是雙方該負責撫養的。這跟愛不愛小孩無關﹐而是當初選擇不避孕所帶來的後果﹐你認為不該負責?...(恕刪)


無關?
很抱歉 完全不可能
你會因為愛一個人而養他 即使她根本不愛你 例如酒店妹
但你不會因為責任感 就去養一個完全不愛的人,
我在講事實 我在講人性
如果大家都有責任感 這世界就不是你看到的這個樣子 而是你心中描繪的烏托邦,然而 是嗎?

你會付贍養費給離婚早已完全不愛的前妻 甚至是從未見過面的孩子
在養她已成既定事實的情況下
請問是你愛她 還是法律規定你得付出這個〝責任〞
答案顯而易見


The Wingman wrote:
贏者全拿的制度是沒遠見的看法﹐也是不可能的﹐


是...是嗎
以古埃及有文字歷史開始大約已五千年,人類在歷史上有98%的時間都是贏者全拿
四千多年還不夠遠嗎
如果要以山頂洞人時期來算 兩萬多年來一夫一妻制發展不到一百年 除法你會吧
你的沒遠見怎麼發展的如此源遠流長?
就連現今社會還是的確存在非一夫一妻制的法治國家的事實

The Wingman wrote:
換言之﹐你就是以實質利益的角度去看婚姻...(恕刪)



我是在探討婚姻的本質上的差異
心靈的層面
知道差異嗎
事實上 我理解這個道理 但未必是我的行為準則
很多人都知道抽菸不好 為何還是抽呢
但比起渾然不覺的人 被制度教育的乖巧聽話 我想我很幸運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The Wingman wrote:
台灣法律有通姦罪不代表台灣婚姻的本質是性交買斷權﹐


The Wingman wrote:
不過我真想知道有誰會把台灣有通姦罪作為決定在台灣結婚的原因之一


The Wingman wrote:
不會特地跑會台灣﹐就為了那所謂的買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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