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術凶兆 wrote:
以性交買斷權來說 似...(恕刪)
有時候有例外
不一定都是男生佔女生便宜

女生就不能佔男生便宜?
neomanstein wrote: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了, 都沒看到國家權力的影子在婚姻背後,
這才是我真正的議題, 個人再怎麼談情說愛, 都無法抹滅國家機器在背後的運作.
任何國家的法律, 在婚姻上絕對會涉及兩者, 一是交配權, 一是財產繼承.
通姦罪與否只是處理這種議題的是刑事還是民事而已.
我主張廢除通姦罪, 因為國家沒必要在這種議題上扮演正義使者的角色,
用民事庭上的攻防來處理就好了, 狹路相逢強者勝.
neomanstein wrote:
重點是人很盲從, 人又慣於屈從於權威之下,
當組織社會國家的力量把婚姻做出規範, 人會照著這些規範背後的利害格局下去行動,
父母還會告訴自己的女兒說以後要嫁個好老公, 人很容易就會順理成章的全部吸收,
這種概念到處都可以看得到, 不管是隱藏的或是顯然的,
所以在討論婚姻中的性生活之類的, 這種東西沒有認清,
你會覺得討論好像少了什麼一樣, 就是少了現實感,
女人這招很強, 很善於隱藏這一點, 一定要有洞悉的能力才能識破他們背後的想法.
婚姻中要有責任感, 我聽過女人說過最扯的就是, 即使不愛了還是要有責任感養家養小孩才行.
其實真相就是, 不管, 你就是要養我, 管你愛不愛我.
這種想法太低能了, 我都快暈了. 有本事就自己賺錢.
好像生小孩不是他們想生耶, 好像嫁給男人不是心甘情願的, 說穿了只是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罷了.
沒搞懂這些東西跟我說婚姻的價值, 是在說笑嗎
neomanstein wrote:歐美國家喔, 他們現在變得是提供雙方競逐的場所, 民事庭,
而不是用善惡一刀切的刑事庭, 所以我才說狹路相逢強者勝, 贏者全拿.
老虎伍茲就是一個實例.
neomanstein wrote:
整天把養家之類的東西當成自己的責任, 但是如果你真的愛家的話, 怎麼會需要責任感.
就跟一個人真的愛自己的父母, 怎麼會需要孝順, 我不是因為我要孝順我父母所以奉養他們,
而是因為我愛他們, 我也不是因為責任感照顧我太太跟小孩, 而是因為我愛他們.
所以, 如果真的愛, 自然會善待他們, 不需要婚姻去證明什麼.
反過來, 需要婚姻來證明自己的愛, 只是缺乏安全感的表徵, 真愛是不需要證明的.
The Wingman wrote:
另外小孩本來就是雙方該負責撫養的。這跟愛不愛小孩無關﹐而是當初選擇不避孕所帶來的後果﹐你認為不該負責?...(恕刪)
The Wingman wrote:
贏者全拿的制度是沒遠見的看法﹐也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