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nda wrote:我跟女友都是大學生我...(恕刪) 要不然你去跟房東嗆聲說他沒有權力他也ok,祇是會通知女方家長而已。看不出來哪邊錯也。房東很對阿,你覺得房東錯,就去跟他嗆聲說我們不用受這種氣ok!但你又不行不是嘛= =
住你家哪裡危險了?你是騙我們沒有年輕過嗎?住一起是為了你講的那些方便喔?不就是想每天活塞運動方便點.這對一般父母來說就是他媽最危險的事.看到那麼多人來罵了.我實在也忍不住我是一個女兒的爸爸.你了解人家父母的心情嗎?我想你也是不懂.因為只有小頭比較會想罷了前三名好厲害喔.不過你應該快被人打斷腿了.
但請諸君不要怪罪樓主了關鍵絕不在於樓主本身是男方家長的問題,才造就了樓主有這樣的思維如果男方家長能夠將心比心的換位思考站在女方家長的角度設想就不會縱容並默許自己兒子這麼做了家長夥同(更正:聯同)自家兒子隱瞞女方家長只是因為你家是兒子,怎麼著也不吃虧?其心可議......
既然你說要回到原點為何你不設法取得對方家長的信任 然後讓女朋友住進你家這樣才是正途房東轉告女方家長 是負責任的表現 值得鼓勵反而是你自己理虧欺瞞對方家長 讓別人家女兒住進你家等於是毀壞對方名聲傳出去了 女方家會被別人指指點點說這個家放任女兒未婚就到別人家去住既然要這樣 何不直接去提親 直接結婚 堂而皇之搬進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