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覺得房貸,車貸,生活開銷全部都會是男生一個人負擔呢?

如果樓主要買房子, 一間貸款600萬的房子,一個月房貸是3萬元,
車貸如果買50萬左右的,分期繳交,一個月至少要還1萬元,
夫妻兩人的生活開銷(水電,瓦斯,生活用品,交通,手機費,吃飯....)至少1.5萬元,
這樣看起來除非樓主一個月薪水至少5.5萬元以上,
不然在現在雙薪家庭的情況下,女生不可能把自己賺的錢自己私有,
然後看著自己的老公那麼辛苦,甚至可能去賣腎來維持家庭的開銷

雖然樓主還沒結婚,只是希望知道大家的意見,
但是我認為如果是二個人共同的負擔生活所需的一切花費,
為什麼男生可以拿錢回去給爸媽,而女生就不行呢?

我認為在維持夫妻兩人基本的生活情況下,
男生或女生拿錢回去孝順父母是應該的,
而且金額不一定要很大啊~ 2,3千也可以啊!
況且現在奉養父母應該已經不再是男生的事了,
如果樓主也有姐妹,應該也會希望她們能跟你一起分擔,跟你一起奉養父母吧,
如果你的姐妹們也每個月都拿錢回去給你的父母,你的負擔應該也相對會減輕啊~
所以我想樓主應該很年輕,所以還沒有到想要承擔責任的年紀,
才會認為女孩子嫁人後不該拿錢回去孝順父母,
我是女生,我父親很早就過世了,我也問過我男友相同的問題,
他一開始跟樓主一樣有相同的想法,但是經過溝通之後也能體諒我,
我認為樓主應該好好跟女友溝通,畢竟女友的父母將來也是你的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