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dogcat wrote:現在不是我們能決定...(恕刪) 怎麼會這樣?對方父母不是不喜歡你們結婚嗎?我覺得應該跟對方父母聯手!不想去他家就寫信丟到他家信箱!聽到你願意分手,一定請你去他家泡茶吃飯,好好聊天!
①對於家事方面有點懶,基本上家裡的勤務是我做八成,她做兩成。②她不喜歡運動(我喜歡愛運動的女生)③她很常忘記我說過的話,然後常因為這種小事吵架。④她不會很公主,但有時候任性起來真的會讓我很火🔥。不喜歡做家事 可以請幫傭管家啊多溝通 親熱的時候跟她說 妳做家事的時候好迷人之類的 讓她覺得有被鼓勵不喜歡運動 可以找她一起去運動例如可以跟她說 陪我去運動培養感情之類的 想要有共同興趣常忘記你說的話 可以請她帶小本本紀錄下來 或貼便條紙提醒她 畢竟有時很忙的話 沒辦法大小事都記得女人都是有點任性的 只差在症狀什麼時候 什麼時間點發作 好好哄哄她就好了 硬碰硬沒有好處 只是你會更累而已
kikidogcat wrote:我今年29歲,20...一些不喜歡她的點:①對於家事方面有點懶,基本上家裡的勤務是我做八成,她做兩成。②她不喜歡運動(我喜歡愛運動的女生)③她很常忘記我說過的話,然後常因為這種小事吵架。④她不會很公主,但有時候任性起來真的會讓我很火🔥。(恕刪) 老實說我也覺得你不配她啊人家好好的一個女醫生為何要下嫁給一個離過婚的二手貨光憑她是醫生救人濟世的地位,你家事全包也不為過啊,有甚麼臉好跟人家計較這些還有不運動也可以拿來說嘴,那全台灣一半以上的人不都該死了人家醫生日理萬機,誰規定一定要記得你說過什麼話,她說過的話你也未必全都記得吧其它個性問題,看起來也是雞蛋裡挑骨頭快分手吧,把機會讓給別人或者請她來01發號碼牌,這裡的男生個個條件都比你優秀,而且比你懂得珍惜女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