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國 wrote:
女生34歲
不能再等...(恕刪)

現在不是我們能決定,是卡在她家人問題,我去過一次她家後,就不想再去了,因為氣氛很尷尬,而且感覺就是有距離。
kikidogcat wrote:
現在不是我們能決定...(恕刪)


怎麼會這樣?

對方父母不是不喜歡你們結婚嗎?

我覺得應該跟對方父母聯手!

不想去他家就寫信丟到他家信箱!

聽到你願意分手,一定請你去他家泡茶吃飯,好好聊天!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怎麼會這樣?

...(恕刪)

哈哈哈哈,我覺得可以
①對於家事方面有點懶,基本上家裡的勤務是我做八成,她做兩成。

②她不喜歡運動(我喜歡愛運動的女生)

③她很常忘記我說過的話,然後常因為這種小事吵架。

④她不會很公主,但有時候任性起來真的會讓我很火🔥。

不喜歡做家事 可以請幫傭管家啊
多溝通 親熱的時候跟她說 妳做家事的時候好迷人之類的 讓她覺得有被鼓勵

不喜歡運動 可以找她一起去運動
例如可以跟她說 陪我去運動培養感情之類的 想要有共同興趣

常忘記你說的話 可以請她帶小本本紀錄下來 或貼便條紙提醒她 畢竟有時很忙的話 沒辦法大小事都記得

女人都是有點任性的 只差在症狀什麼時候 什麼時間點發作 好好哄哄她就好了 硬碰硬沒有好處 只是你會更累而已

kikidogcat wrote:
我今年29歲,20...
一些不喜歡她的點:
①對於家事方面有點懶,基本上家裡的勤務是我做八成,她做兩成。
②她不喜歡運動(我喜歡愛運動的女生)
③她很常忘記我說過的話,然後常因為這種小事吵架。
④她不會很公主,但有時候任性起來真的會讓我很火🔥。
(恕刪)



老實說我也覺得你不配她啊

人家好好的一個女醫生為何要下嫁給一個離過婚的二手貨
光憑她是醫生救人濟世的地位,你家事全包也不為過啊,有甚麼臉好跟人家計較這些
還有不運動也可以拿來說嘴,那全台灣一半以上的人不都該死了
人家醫生日理萬機,誰規定一定要記得你說過什麼話,她說過的話你也未必全都記得吧
其它個性問題,看起來也是雞蛋裡挑骨頭

快分手吧,把機會讓給別人
或者請她來01發號碼牌,這裡的男生個個條件都比你優秀,而且比你懂得珍惜女人多了
dg4838 wrote:




老實說我也覺...(恕刪)

不要激動阿~

kikidogcat wrote:
不要激動阿~...(恕刪)


開始要求他要3P
菲力牛 wrote:



開始要求他要3...(恕刪)

你乾脆說換妻好了
蓬頭垢面穿很邋塌
1 騎破機車到她上班的醫院門口接她
2 上去她的診間當著護士病人的面跟她借錢



不用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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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前後說法不一的幻想文
一下說同居
一下說一個月見兩次面
我太認真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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