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babytw96 wrote:
妳的故事上東森新聞了
記者是整天掛在01找新聞嗎...
華鬍 wrote:
妳一堆指控都沒打清楚
舉例油錢部分
妳指控他開車下來找妳 跟妳要油錢
但事實上妳根本沒上車,他卻說妳也有坐他車,很明顯他這1000塊討的並不是單純一次性下來找妳這次,而是好幾次加總起來
乍看以為男主角出現了!但仔細看好像不是...
我覺得如果要攤油錢的話,那樓主找男友搭客運或火車的費用,也要均分。
(只是情侶做到這樣的程度,也滿悲慘的)
我是女人,今天如果遇到我很喜歡的男人,但他經濟方面真的比較弱,
我不在意約會我出多一點,甚至請他,
但我不會幫他支付生活費用,我覺得他起碼要可以養活自己。
性別交換,也是如此。
如果經濟寬裕點的,就不要一直跟經濟比較差的,要均分每個支出。
(我甚至對家人跟朋友也是如此)
戀愛約會的本質,不就是想要見到對方嗎?
結果變成金錢戰爭,好像本末倒置了...
那不如不要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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