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chang1205 wrote:不然這樣好了, 既然生小孩是女性無法擔任義務役的原因之一那折個衷好了, 女性如果在幾歲內沒結婚生小孩(譬如30歲), 那就請入營服役以文書為主反之則視同免疫....這樣一來, 既可以鼓勵台灣女性生小孩 又可以解決兩性不平等的狀況,男女沒對象的也可以增加認識異性的機會...搞不好可以提升結婚生育率 一舉數得.... +1不過不用以文書為主只要不是粗重非力氣不可的活女生都可以勝任吧女生也有很多聰明膽大心細的某些人例外
幹麻還在吵女生幫不當兵的事全民皆兵不就得了,想吵還沒的吵咧不過這又讓我想起女生當警察/消防員的情況基本上,若女性體力如男人,就該出外勤畢竟領一樣的薪水,一個常在外出勤務,一個常在警局服內勤,這樣不公平只有弱者才會覺得自己無法勝任+推託
angela000217 wrote:要我贊同女性當兵好阿,不過只要有男兵在體能輸給任何一位女兵就延長他的兵役期限直到他能贏過所有的女兵,女兵都輸又如何去對抗敵人。 這什麼邏輯?不過正好,這樣可以證明女性其實不輸給男性對女性徵兵並不強人所難女性志願役官兵 與一般女性相比 難道有其天賦異秉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