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巴 wrote:
謝謝大大的提醒......(恕刪)
講真的,我是你老婆我會很感動,竟然有男人敢買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但是就我看過的現實,我的確必須承認這樣的行為非常危險,因為我有個親戚也是這樣,只是那間房是夫妻倆人一起付頭期款、一起付房貸,也是登記在女方名下。結果結婚十年後,兩個人離婚了,男人就只剩下一卡皮箱,把衣服收一收就搬出去了。不過那男人也是很有擔當,他自身收入不錯(但是他老婆收入更高),也有存款再買第二間。
以樓主說的這個案例來說,理性上必須看一下附近的租金行情,而且女生心態其實不太對,都還沒結婚人家為什麼要幫忙負擔房貸?即使是以付租金的心態來說也怪怪的。
只是感性來講,這個男人會讓人覺得太愛計較,讓我想到另一棟樓中有個老公上來抱怨說老婆生孩子請育嬰假,沒有收入,這樣兩人共同付的公積金計算方式一點都不公平什麼的....我是老婆我看了都會很心涼...
因為覺得這種男人是無法共患難的。
雖然現在夫妻離婚的很多,但是從還沒結婚就已經在考慮以後離婚財產怎麼辦,除非是超級大富豪需要簽婚前協議的那種,否則真的別結婚還比較清心,男女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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