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危險.......很危險........前女友心不在妳身上時,妳對他的好是不會被珍惜的.而另一種情形是:你即將成為她與新男友的提款機容易下手的肥羊.........還不起欠你的債.乾脆就欠更大....或把你幹掉就不用還了請自己小心為上.
svmax802 wrote:女友28歲在網路遊戲...(恕刪) 被利用樓主真的非人也忍人所不能忍管她有沒有錢搬出去呀?叫她去工作呀給她一個時間叫她搬出去叫她先把自己的問題搞定再去搞定外面的小王啊!難道樓主打算養她到她找到下一位可以繼續吸血的宿主嗎?就算你之前對她不好也不能這樣這樣是在害她不是在幫她你知道嗎?說難聽一點就算她跟小王進展很順利也搬過去跟小王住了然後小王跟她吵架了把她趕出門呢?難道您還要繼續收留她嗎?真的為她好就教她留個後路走吧最起碼也要經濟獨立啊!不過小王小她六歲...都28歲了還這麼不切實際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