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P wrote:
為什麼這麼多人對樓主...(恕刪)
我的想法也是一樣
前面就提過了
在這種情況還要要求人家打對字
那腦袋也太死了
打錯字固然是讓人討厭
但開版的小兄弟現在是失戀外加酒醉
要不要再要求他用文言文po文啊?
就好像違規停車的人讓人很不爽
但要是你知道他是因為家裡有人要緊急送醫而亂停車
你還會不原諒他嗎?
難道還要他規規矩矩的找停車位嗎?
也許找到停車位把車停好要送醫的人都死在家裡了
有時將心比心
要是今天你失戀了又喝醉酒
你還會有心情一個一個選字嗎?
如果你可以的話就表示你根本不心痛或根本沒醉
法律都不外乎人情了
大家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除非你是死腦筋不知變通
不然就把自己的心胸放寬又何彷呢?
p.s.再次強調我也很討厭那種明明可以選字但就不在乎打錯字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