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429 wrote:
不過話說現在醫生不都有保密患者秘密的義務嗎?
除非當事人同意給對方知道,不然醫生是不可以透露出患者的病情的
在患者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告知其它人患者的病情,這醫生是會被告的...(恕刪)
不知道妳有沒有陪同或被陪同去看過診
只要有病患本身之外的人一起進入診間
護士或醫生一定會問病患陪同者的身分
而病患此時沒表達要陪同者離開的話
那這陪同者當然就不是"他人"
病患可視為同意陪同者在旁聽取看診內容
事後完全沒有立場告
產檢或生殖方面的看診
陪同者大多是夫妻關係
護士或醫生大多會問一句"是先生嗎?" "是太太嗎?" 這類的話
不是的話才會多問,不然以夫妻關係在法律上可沒有這類的隱私疑慮,也不存在被告的問題
情況其實很單純
簡單說,自己帶去的人,自己沒表示意見,那就是病患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