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好幾個網友被我封鎖,不是你們的錯,而是我有些實情沒有講出來。其實我有兩段婚姻,第一任老婆是湖南省的也就是相親團結婚。民國92年當時的年代還沒有開放大陸來台觀光旅遊,相親團過去那邊就是買賣婚姻,八天內相中就辦結婚證。(要到民國97年馬英九上台後,才開放大陸人來台觀光旅遊)。
95年離婚後不敢參加相親團,於是就參加大陸的婚友網站,最先參加深圳的婚介網兩年多,後來參加珍愛網認識湖北省的也就是第二任老婆。她並沒有開價要錢才結婚,所有辦證機票錢一起出去玩費用都我出。
婚前講好不再生育,可是卻意外懷孕,會離婚這段故事就不講了;目前小男孩9歲念小學二年級。現在準備娶第三任老婆,以我的年紀能找到的大概48歲以上。台灣的起碼都生兩個以上,要是找台灣的會造成我的困擾。大陸那邊是一胎化,比較不會有困擾,因此目標就是找大陸的。
我就只有現在這個9歲小男孩,大家不必勸我把第二任老婆找回來復婚。再婚後會把這個小男孩帶回來,就算我這輩子沒再婚也不會讓前妻回來了。因為前妻的個性問題(不是要錢),中間有一些細節我就不方便在這裡講,各位不必問。
就是因為參加婚友網站才發現大陸女生要錢才結婚的普遍性問題,恰巧又看到開文的兩個視頻於是有感而發,發表這篇文章。只是提供心得給大家參考,不是在抱怨。請大家儘量不要再發文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