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女生畸形的婚姻價值觀。

前面好幾個網友被我封鎖,不是你們的錯,而是我有些實情沒有講出來。其實我有兩段婚姻,第一任老婆是湖南省的也就是相親團結婚。民國92年當時的年代還沒有開放大陸來台觀光旅遊,相親團過去那邊就是買賣婚姻,八天內相中就辦結婚證。(要到民國97年馬英九上台後,才開放大陸人來台觀光旅遊)。

95年離婚後不敢參加相親團,於是就參加大陸的婚友網站,最先參加深圳的婚介網兩年多,後來參加珍愛網認識湖北省的也就是第二任老婆。她並沒有開價要錢才結婚,所有辦證機票錢一起出去玩費用都我出

婚前講好不再生育,可是卻意外懷孕,會離婚這段故事就不講了;目前小男孩9歲念小學二年級。現在準備娶第三任老婆,以我的年紀能找到的大概48歲以上。台灣的起碼都生兩個以上,要是找台灣的會造成我的困擾。大陸那邊是一胎化,比較不會有困擾,因此目標就是找大陸的。

我就只有現在這個9歲小男孩,大家不必勸我把第二任老婆找回來復婚。再婚後會把這個小男孩帶回來,就算我這輩子沒再婚也不會讓前妻回來了。因為前妻的個性問題(不是要錢),中間有一些細節我就不方便在這裡講,各位不必問。

就是因為參加婚友網站才發現大陸女生要錢才結婚的普遍性問題,恰巧又看到開文的兩個視頻於是有感而發,發表這篇文章。只是提供心得給大家參考,不是在抱怨。請大家儘量不要再發文回覆。

台灣人其實也不遑多讓

還有,一定有人會懷疑這個9歲小孩子是不是我的親生骨肉? 106年離婚後,要是有所懷疑的話,早就向法院遞狀否認親子關係的訴訟,驗DNA就知道了。

我很信任前妻,絕對不是外遇生下來。結婚來台灣有去醫院裝避孕環,可是個性幼稚暗中把避孕環拿掉我不知道,才意外懷孕。她小我10,意外懷孕的時候她40歲。第一任小我16歲。

因為個性賭氣對抗,小孩子出生到現在只讓我看一次,一看百分之百像我,絕對不是外遇生的。打手機給她就掛斷電話不接聽,發簡訊也不回,小孩出生到現在也沒有跟我要撫養費。一般人會說怎麼會這樣呢?完全是她個性幼稚賭氣對抗。

目前正在法院打小孩子監護權官司,算是第二輪。下個月開庭,預料她賭氣對抗不會出庭,那就用一造辯論裁判,法官會把監護權判給我。到年底要是大陸那邊找不到對象,而前妻個性願意改變的話,帶回小孩子也會同意前妻回來復婚

不覺得這是價值偏差
就只是把話說得很明白沒有什麼曖昧空間
可能大部分人對婚姻還是有點浪漫想像,就只是價值觀不同而已
cat233333 wrote:
而大陸說實在的 一、二線城市真的非常發達了…所以不用特別老王賣瓜~
 深圳是一線城市,可是房價壓力對要買房的年輕人真的很大。剛剛跟住在深圳市南山區的女生聊,她說12年前買的房子總價40萬元人民幣(約27坪),現在市價行情已經漲到800萬元人民幣。以下是317日關鍵時刻的節目,從2640秒開始看就知道了。

3月17日關鍵時刻(26:40開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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