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一姐 wrote:PS:妳真的不考慮給那個男生一點教訓嗎???不過~怕一切曝光了~最可憐的是正牌女友~情何以堪阿~不知道的時候最幸福............但誰喜歡被欺騙呢???我無解了~樓下繼續!!! 個人覺得要看出軌到什麼程度不過...兩人一同出遊十四天說沒發生事情...有人會相信嗎...樓主如果想給這男的一點教訓那就把實情告訴這男的女友吧如果想給這男的一次機會建議把妳們的聯絡證據暫且留著日後這男的故態復萌就別客氣了 ~
泰蘋公 主 wrote:如果我想毀了他,易如反掌!但是這樣做,除了毀了他,也毀了她吧!愛過他,不想傷害他,她,又更是無辜我偷了他的幸福,憑什麼再去破壞她現有的幸福! 樓主還真是仁慈 既然樓主做了決定那就好好沉澱自己的心情後再出發吧也建議樓主把妳們交往的證據暫且留著如果哪天這男的仍在外偷吃的話就不必再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