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arer wrote:
...
我出兩萬五(付房貸後,剩餘的錢放入共同基金)
她還是出兩萬(一萬八付給我岳母當保母費,剩下兩千進共同基金)
她另外還要給她媽一萬孝親費,所以她一個月實際要拿出三萬...
樓主
這邊有盲點,孝親費不應該算在共同基金內的支出,
所以以雙方的薪水拿到共同基金為:你25000,夫人20000。
每個月雙方私房錢為:你約15000,夫人約30000。
孝親費應該算在各自的私房錢上,
因為各自父母各自孝順。
所以您夫人扣除自己孝順父母的10000塊,她的私房錢還剩20000塊。
我的建議是買房後就按薪資比例放進公共基金中,
剩下的就是自己私房錢,孝親費就從自己私房錢量力而為。
不過我想我離題了。
手機的事情,
以家和萬事興為前提,
若真的一定要 哀鳳6s+
建議您就把您手機賣了,買支給她吧,
您就用夫人的舊手機,
等過幾個月後有一些私房錢了或領年終了,
再換自己的手機。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