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主婦太太跟我要薪水 請幫忙看看全職主婦的薪水該怎麼計算

jamiechang33 wrote:
我想是你誤會了....離婚率越來越高是因為像你這樣的男人多於像他那樣的男人

至少我看到的把錢交給太太的都走的很長久

反而是財務分明的還真的都有保存期限

這裡的文很多人嫌太太會計算

卻忘了自己也是站在計算的點上回文

婚姻沒有信任那何必結婚

婚姻要彼此體諒不是嗎??

你看到樓主太太的算法

你有沒有看出樓主就是一個不體諒的丈夫才讓太太失望的公事公辦呢??

人不是鐵作的,24小時待命的家管連基本工資都沒有

逢年過節還要以男方家為主,他若有感謝放在心上今天就不會有太太要錢的事件了

對男生來說孩子給保姆,吃飯吃外食

若是抱持這樣的想法何不就別結婚了

以免再幫台灣創高離婚率........

(恕刪)


世俗是意識形成,人很容易為世俗捆綁。

男人不把錢交給太太處理,並不會因此使離婚率變高,若說因此結婚率變低或有可能,這有先後問題,若把離婚率灌在男人頭上有顯不公。
男人不要把錢給女人,女人卻執意結婚,婚後再來吵鬧掌財,前後不一心態是否善變?
也許你覺得回文者忘記,自己以算計立場回文,是否也注意到有其先後,回文者所指,既然女人要計較,那男人也可以計較。
信任也是同樣,當女人說男人要相信她,這女人相信男人嗎?
既然是賺錢的男人在負責家庭開銷,強迫男人一定要由老婆經手來處理的用意何在? 現在很多家庭,決定權其實在女人,只是有些男人不去提,樓主如果是大男人,根本就不會發文,搞不好還大聲斥責,恁爸負責A代志,查某狼妮麥查。
如果樓主只是收入一般,雜七雜八家庭開銷五六萬,應該也所剩不多吧,我也曾說過一事,只一方賺錢在負責開銷,可考慮每月剩餘分二,一半存在家管戶頭,對雙方都有保障,但絕非女人想要錢就負責給錢,男人要找的是老婆不是在搞買賣。
夫妻財產是共同的所以貸款也是請她出半?
還是小孩請保母帶
讓她出去工作
家務也可請人做
費用一人一半
太多這種自以為是的女人了
不知道外面多少不負責任的老公
我還聽過一個月給3000的生活費~真扯
完全不給的大有人在
人在福中不知福
這年頭肯養家都算負責的男人了
布魯斯威力 wrote:
世俗是意識形成,人很...(恕刪)



朋友的太太就是一位金錢控制狂~
視財如命~講到錢就翻臉
目前在談離婚
男方20年來一直在負擔家中所有開銷
當然沒有任何存款~兩個小孩加房貸
男方是公務人員~想說以後會有退休金而不想跟太太計較
太太同為公務人員~存款已破千萬
當然沒拿過一塊錢養家~加上摳門所以錢很多
最近被老公捉到討客兄
是問男方情何以堪~
只要都有工作~開銷要各半男生多出一點沒關希
但上述的的例子
各位男士有哪一 位想養家20年後看老婆出軌
重點老婆還存一大筆錢對你還一毛不拔
最後離婚收場~
未來的事谁說的準~當初結婚
谁會料到節儉的老婆其實是視財如命的鐵公雞
還以為娶到寶
男方曾經因為拿不出孝親費~還讓家人十分不諒解

以小弟的觀念.實在很難理解

夫妻結婚.還在計較~~錢~~

lilyu wrote:
朋友的太太就是一位金錢控制狂~
視財如命~講到錢就翻臉
目前在談離婚


我的經驗則是~~

一個親戚 結婚之後就辭掉工作當家庭主婦 專心照料小孩,

剛開始幾年還好 老公對她還有一定的尊重,

過了四十歲之後 整個態度急轉直下,

跟老公拿家用 像乞丐乞食 完全看老公的心情,

後來這親戚受不了 在孩子大學畢業之後要求離婚,

即使是兩袖清風的離開 她也甘願;

還有一個是大學同學 也是結了婚之後即辭掉工作(這事她到現在還後悔),

老公把照顧公婆的事全丟給她不說 連小叔小姑也要一起照顧,

有次同學聚會 大家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 問她怎麼不也換智慧型的,

大家做一個群組好互通訊息 她的答案是 老公不答應認為太花錢;

另外一個則是鄰居太太 也是家庭主婦,

老公是國營事業的主管 雖然錢賺得不少 對老婆卻總是頤指氣使,

好幾次在停車場看到她老公對她當場訓斥 真的是訓斥喔,

完全不給面子, 這個鄰居太太只能唯唯諾諾 連我們都看不下去;

以上舉的例子 當事人都已超過四十幾歲,

人過了某一個年齡層 婚姻會變得非常寫實 太年輕的人是無法體會的,

我想政府推的家務有給制(自由處分金),應該針對的是類似上述遭遇的女性,

雖說法不入家門,但遇到這樣的老公 主婦的付出完全得不到基本的尊重,

也只能靠法給他們一點基本保障,讓他們保留一點尊嚴,

不知道口口聲聲說婚姻幹嘛這麼計較的人 到底對婚姻了解多少?
lilyu wrote:
太多這種自以為是的女人了
不知道外面多少不負責任的老公
我還聽過一個月給3000的生活費~真扯
完全不給的大有人在
人在福中不知福
這年頭肯養家都算負責的男人了



老公只一個.通常女人便是要最好(合自己心意)的那一個..
至於其他較差的.沒有參考價值..那便是無關的人罷了~
這一點..女人跟男人的想法很不一樣~
男人總希望眼前所見盡是好女人..純屬想太多.又不能盡數收下..


當老公不合心意.女人就會變著花樣來提醒他(如樓主老婆)
你說她要的真是那份薪水的話.去加油站打個工都好過這種責任制的工作.


家庭本是合夥關係..兩人各司其職.收入共享..要鬧到這樣變成雇主與員工..
不直接開口你薪水一半屬於我..而要算出自己的勞動力值多少對價..
也是奇怪~
這是在提醒樓主.請樓主注意她平日究竟為家庭做了多少吧~


唯一的問題是樓主有注意到了嗎?
Irene1058 wrote:
以上舉的例子 當事人都已超過四十幾歲,

人過了某一個年齡層 婚姻會變得非常寫實 太年輕的人是無法體會的,



偶爾會提醒一下親朋好友,
有人還會說我怎麼對人性這麼悲觀...呵呵呵...



Irene1058 wrote:
我想政府推的家務有給制(自由處分金),應該針對的是類似上述遭遇的女性,

雖說法不入家門,但遇到這樣的老公 主婦的付出完全得不到基本的尊重,

也只能靠法給他們一點基本保障,讓他們保留一點尊嚴,

不知道口口聲聲說婚姻幹嘛這麼計較的人 到底對婚姻了解多少?

中國大陸哈爾濱規定老公賺錢不給老婆花算家暴
台灣可能真的入法嗎?呵呵呵...自己賺比較快

jamiechang33 wrote:
我想是你誤會了....離婚率越來越高是因為像你這樣的男人多於像他那樣的男人

至少我看到的把錢交給太太的都走的很長久

反而是財務分明的還真的都有保存期限

這裡的文很多人嫌太太會計算

卻忘了自己也是站在計算的點上回文

婚姻沒有信任那何必結婚

婚姻要彼此體諒不是嗎??.....(恕刪)


太直斷了

錢完全交給另一半, 完全沒意見

但前提是

1. 他/她本身不是一個金錢控制狂

2. 他/她本身要比較會理財

3. 他/她沒變心

以上我覺得是對任何一方的基本保護

lilice wrote:
..兩人各司其職.收入共享


壞就壞在台灣的一些男人 並沒有收入共享的觀念,

老認為老婆是我在養的 ,

一旦認為老婆是我在養的,時間久了 基本的尊重會慢慢地消失..

vu84vu wrote:
中國大陸哈爾濱規定老公賺錢不給老婆花算家暴


沒想到大陸的觀念居然在這一點上贏過了台灣~

不過 家務有給制(主婦擁有一部分的自由處分金)在台灣已經通過,

民法第1018條(不知有沒記錯), 但並沒強制性,

只能說象徵的意義 大於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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