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550分
文章編號:69985465
pobo wrote:
因為這是6月懷的(...(恕刪)
要生讓他生,
分居或分房吧,
維持一段時間,
就可以用「長期分居(分房),已無感情之基礎,也沒有生活互動與交集。」
就可申請官司並訴請離婚,
甚至最後一步可以提出他的精神面施壓,
這段時間,別去碰她,一次都不行,就是室友或前妻那樣去對待,
就目前離婚案例來說,這樣就能訴請離婚成功,
所以你可以善用這段時間把財產分配與未來孩子生活打算好,
才不會到時是贍養費,又是各種糾紛,離婚案拖到好幾年,
希望你成功。
勸和不勸離,但我個人是不太喜歡不聽話的女人,
況且還是完全無法商量的,所以我支持你。
cling05 wrote:
吵啥冷飯
不要一直挖...(恕刪)
才1個多月,哪裡骨灰?
況且樓主也還沒解決此主題,
01你家開的?怎老在01看到你這種人。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