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因女友上新聞了…(4/14新增)


rodwell8443 wrote:
(4)至於為什麼這種事不用罰錢,因為他們是在天氣良好而且沒有預報會有天災(颱風等)來的
情形下入山,遇到山難時,國家有義務幫助。


天氣良好的狀況下,國家有義務幫忙 ?! 我們納稅人的錢是要救應該要救的人,

而不是這種耍大小姐脾氣的人好嗎?!

請問救難隊好不容易找到人時,無腦女在那裡耍任性耍脾氣不下山,

救難人員就要為了她一個人而待在那裡3天???

有沒有搞錯阿~

國家資源不是這樣子拿來亂搞的好嗎!!





在乎,不代表一定要說出來 ; 不說出來,不代表不在乎。 但當我說出來,就代表我他媽的在乎。

starfuck wrote:
小時候沒吃過苦...
成長中苦沒吃過....
長大後吃過苦沒.....


老了都吃苦沒過......

該這樣接吧?...........
想到以前的一則新聞,一對男女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因不明原因爭吵,女方一氣之下打開車門,之後...
唉~都幾歲的人了,又不是外星來的,觀念怎麼跟地球上的差那麼多
有這種女朋友還真是丟臉!
放費國家資源
體諒一下救難人員吧,他們中心一定也很X,也很想下山不管,
但能這樣嗎? 如果出了人命,是不是又有不同的聲音?如果跟這位
女主角一樣堵氣,是不是就和她一樣的level了!
基本上要他們不救是有違他們的職責,一些鬧自殺要跳樓的人,
他們也是要想儘辦法把他們救下來,人命是無價的!
rodwell8443 wrote:
至於為什麼這種事不用罰錢,因為他們是在天氣良好而且沒有預報會有天災(颱風等)來的
情形下入山,遇到山難時,國家有義務幫助。

有義務???
那以後夫妻吵架就往山裡躲~我們有多少架直昇機?有多少個救難人員?
都專救這種就飽了啊
義務是指你真的在山裡迷路等待救援(天氣沒問題 是單純遇難) 國家應該要派人搜救
而不是你跟男友吵架故意搞失蹤~國家還得派人救你
要是同一時間有人比你更需要救助呢?要是為了救你導致救難人員受傷呢?
做什麼事都不會想一想
生命受威脅了嗎?腳扭傷而已 有必要賭氣玩躲貓貓?

幼稚的可以


honwen2157 wrote:
沒想到現在醫學那麼進步
腦袋裝大便也能活那麼久
厲害厲害

真想給你個讚
那個女的到底是那間公司的員工?

若我是公司老闆, 一定馬上開除她, 以免以後跟同事起衝突, 把公司捅個大洞卻又不出聲~~~

我覺得這絕對不是公主病..

應該是..皇后病..

(因為年紀的關係..)

rodwell8443 wrote:
我同事是那個男主角!...(恕刪)

沒有辦法分辨事情的緩急輕重的人


在巔峰的時候留下精采、在脆弱的時候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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