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樓主有把房子登記在女友名下嗎?? 或是共同持有房子??如果沒有的話,叫女方出結婚的錢也太過分了吧跟你走了九年,你的積蓄拿去買房子沒我的份。我的積蓄要拿來出結婚的費用。那不就是女的倒貼男的?感覺把女方吃死死那萬一結婚後有一天你變心對郎造,女生甚麼都沒得到。要是你把房子登記再她名下,我想你再叫她出結婚的費用一定二話不說就答應。
willie0105 wrote:小弟第一次在"兩性與...(恕刪) 如果是"純朋友",我會說,為了錢就要絕交,這種朋友當你出事時,她絕不會幫你但今天她是未來的老婆,我只想說,當你出事時,希望你不會"後悔"這種例子,看過太多了別搞到結婚後"又"離婚,那才叫做"對不起你父母"!話有點重,但希望你能多思考清楚結婚不單單是你們二個人的事,如果婚後你們又吵到離婚,最傷心的一定是父母如果你父母本身財力就不是很好,那結婚的那筆錢真的就是他們的老本!唉,不想說太多了,你應該能明白我想說的!
請問女方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請問男方是娶老婆還是買老婆?交往九年才知道雙方家長的理念嗎?九年夠做很多事情了吧?這九年難道都沒有結婚的打算嗎?怎麼到了這個節骨眼才來個"大翻盤"?問題不在於男方或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