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感情版版主刪文",

版大該是放手了,打人就是不對,當你打下去這一個動作時,你們的感情就已被你們打散了,如果和好了,也不完全了,對方心裡也已經有了傷痕,你心裡也會有芥蒂
這就是我的style&Re-mess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你怎麼不多描述你是怎麼打你女友的 怎麼出言恐嚇的 她不搬走你會覺得你有問題嗎...(恕刪)


我也想知道,很生氣的推一把,和失控的把人打得鼻青臉腫,這差別很大

都走了五年,對方父母堅持不原諒,你父母要跟著去賠不是,應該打得不輕吧....
哀.. 打女人豬狗不如...這句話難道都不知道嗎?? 還要需要人家原諒? 拜託.. 啥時代了 !
先打人再求原諒? 那以後外面就用這招 ! 先殺人再求原諒不就不需要秩序了? 可悲 ! 只能說活該 ! 愛吃醋..
最愛的合照(要拿去做法要讓你死)
錶和項鍊(因為有價值所以帶走)

taco7878 wrote:
在這禮拜一晚在家裡...(恕刪)



男人動手就難挽回

下次交往如果承認曾打過前女友
繼續交往其時會有困難
所以以後交往只能隱瞞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集點貼紙 wrote:
我相信大部份人在成年後,很少被父母打的,而成年後還被父母用打的來溝通的,我也不相信親子感情會好

請不要再拿父母的關係和男女朋友類比了,男女朋友是對等的,可以不合則分,和朋友之間的相處是一樣的

本王那段話只是想表達,打人與珍惜與否有時候是兩回事...
成不成年.父不父母,也不是本王想表達的重點,只是本王剛好拿父母的例子來舉例...
本王想表達的重點是,樓主為何動手?是不珍惜嗎?還是因為太在乎女方?
當然,這不代表本王認同打人,本王一直強調這個,是因為有些人會誤以為本王是贊成樓主打女友的...
本王不認同打人,但本王也能理解樓主當下的心情,這才是本王想表達的....
就像有個殺人犯殺了丈夫被判刑的例子,她在許多人眼中是罪無可赦.不可原諒的,但其實她是長期受到丈夫家暴.言語污辱才痛下殺手...
當然,本王不會因此說殺人是對,該有的懲處還是要有,不過本王也能理解她痛下殺手的真正原因,同情她的處境,不會因為只看到對方表面上犯了一個錯,就馬上把對方貶成十惡不赦的大惡魔,讓對方沒有一點解釋的餘地,本王以前曾在學校的輔導室做過事,很多問題學生之所以會越來越壞.越來越惡,就是因為他們人生中只做錯那麼一件事,就從此沒被老師.學生寬恕.接納過,久了之後,他們會開始有一種偏差的價值觀出來,反正大家都覺得我壞,那我就壞到底,壞給你們看,於是路就越走越偏,最後進到輔導室接受本王的震撼教育...哇哈哈...
恐怖情人,閃遠一點是很正確的

還是別去騷擾人家了


taco7878 wrote:
在這禮拜一晚在家裡...(恕刪)
我想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樓主的女朋友與前男友如何連繫暫且不討論
樓主也沒多談他們吵架的內容與狀況
他動手了,如果說樓主不是個很容易衝動的人,這也是第一次動手

請問
吵架正在氣頭上
你能夠確定你出手的力道嗎?


很多女生吵架時講話很欠揍
但是那不表示打她就是對的

不過如果他女朋友身材比他壯碩很多的話
我會勸樓主小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啦XDDDDDD~



clws wrote:
原來是"力道"的問題
以後該考慮在臉頰上裝個壓力感測器 一打就...
"嗶嗶!恭喜您,本次打臉已達到分手標準..."
"嘟嘟!本次打臉準度是有了,力道還差了點,請繼續交往,練練再來..."
...(恕刪)
clws wrote:
沒有要戰的意思
純粹想了解一下群眾心理而已
回文不用那麼衝 好唄


也沒有很衝啊 .....
就樓主的例子給的建議就是 ...
請他好好的思索自己犯的錯誤 .......

(然後不要去糾纏人家女孩子)

而本來
犯錯的人就不是道了歉人家就要原諒
從樓主的例子來看
他的女友為什麼做那麼絕?
就是不肯原諒啊 .....

再來你說的緣分的確是值得珍惜的
但是要是值得珍惜就不該動手 .....
是說
因為這個例子是男打女 ...
然後男生求合

如果反過來
是女打男 然後女生求合
我的回覆也一樣

這是恐怖情人的特質啊

如果是你的女朋友
打了你 (假設她打的到你啦)
然後還威脅你 (假設威脅毒死你全家好了)
就算她事後到你家跪
甚至是全家到你家去跪
你真的能夠認真的考慮你說的那些

conventional wisdom? 跟再犯率嗎?

我可不行 ...........

畢竟 ...

To understand that the sky is everywhere blue,
it is not necessary to have traveled all around the world.
活著 活下來 活過一輩子是極端痛苦的事情 正由於生命痛苦 所以生命中必然伴隨著對生命根源的恨意

taco7878 wrote:
在這禮拜一晚在家裡 因發現交往五年女友有跟前男友聯絡
我一氣之下動了手且還恐嚇她...(恕刪)


光第一條就夠你與她分手了

光第二條就夠她與你分手了

光這兩條分手就別復合了

還沒結婚就大打出手
換我是女的我絕對不會嫁給你 跟這種人結了婚女人大多淪為沙袋 女人卻為了孩子繼續當沙袋不吭聲
嫁? 誰敢嫁? 哪個女生肯在01跳出來說 我被我老公打的好爽 ? 我不要離婚?
沒指名道姓請千萬不要隨便的對號入座,會鬧笑話滴. 草玩了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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