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isliu wrote:
經過了一陣子,忙碌的事業讓我比較少來這個網站看文章,我想這個故事由我這個男主角來做個ENDING是再適合不過了.
我跟前妻離婚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他打電話給我,說她的確是對不起我,跟外面的他有曖昧,但還不到全壘打,我回了他一句:這對我來說不重要.他又說因為其實她罹患子宮癌.醫生說她已經不到半年的時間.所以她希望讓自己僅存生命中別留下遺憾,他也想勇敢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愛情.
我只能嘆道:我何嘗不想去追求自己想過的生活,想愛的人,但現實是父母需要我照顧,孩子需要我培養,員工的家庭需要和公司一起成長,尤其房地產前景看淡的這當下,誰能拋下外部義務去滿足自己需求呢?
我尊重妳想追求求幸福的權利,但別忘記是誰COVER你追求自己幸福的動力,上天賦予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我會因為你短暫的生命而流下眼淚,卻不會因為你的所作所為而留下絲毫眼淚.
別了.前妻,願妳在天上重新找回不受病痛折磨的肉體,我會好好帶孩子長大,也會跟他們說明你是多麼的疼愛他們,只是老天沒能讓妳陪伴他們長大.
快到妳的忌日了,我希望你可以到我夢中跟我說說話,敘述我們曾經夢想的曾經,敘述那些我們沒能一起完成的夢想,我會完成的.阿們.
在這個當下,我忽然不知道所謂人生中的權利與義務,倒底是誰造就了誰,又或者是誰為誰犧牲了那些?或許只有時間才能解答我們的疑問.
相欠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