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還要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怪罪別人讓自己偷情比較心安理得嗎?版主顯然對自己老婆的不滿已經到了極致,竟可以羅列出這麼長的罪狀,表示你一直記得,一直在累積
。你舉你們公司經理那個例子真的很爛,外面小三只管跟他玩樂,不用操心家裡的帳單,小孩教養、家事誰幹,當然每天都溫柔不會對他發脾氣,人的磨擦就是因為相處太近了,叫那個經理搬去跟小三住,我倒要看看小三還能假溫柔多久。
我覺得你老婆干涉你給父母生活費這件事很超過,父母養大我們,反哺知恩圖報是做人應該有的基本道理。
我每個月給我父母1萬元生活費,我先生給他父母2~3萬吧!我們從來不干涉彼此的金錢花用,只要他該給我的没少就好。
你們夫妻的問題在於金錢不夠寛裕,想辦法去突破這個問題,萬事就迎刃而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