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Irene1058 wrote:
當然, 異性戀佔人口...(恕刪)


還是要忽略結婚跟打擊亂交的關聯嗎?

而且讓人結婚跟解決愛滋病又沒有衝突,這種藉口

semaphore wrote:
還是要忽略結婚跟打擊...(恕刪)




結婚並不會讓你們降低感染哦 重點在於安全性行為

看來你一直自動忽略了這段

愛滋人口在你們男同裡的比例是非常高 如果真的那麼想結合 麻煩請全部的男同做好結合前健康檢查

不然就算結合了也是害了另一個無辜的男同呀~~ 還是說男同可以為了爭取認同 主動健檢

讓健康的雙方是可以無慮的情況下愛情 不曉得這個提議好嗎? 這樣至少可以讓你們減到最低的風險

好讓你們可以相愛又安全 我想這建議和異性戀並無不同的差別

因為安全的性行為不分性別 了解交往人的健康我想也是必需要的
本人並沒有一直要拿愛滋來說,

而是前面曾經一直有大大強調 ,愛滋與同性戀無關,

有些事當然必須講清楚.

vu84vu wrote:
"男同這麼低的比例 ,卻有這麼高的染病例"
那更該開放同性婚姻讓他們結婚


如果諸位認為只要有性忠貞的約束, 就能減少愛滋的話,

我之前 ,不就一直建議,

另立"同性伴侶法" ,只要完成登記後, 彼此之間就享有類似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

包含性忠貞(但不含領養小孩,這點本人無法認同),

尤其多元成家方案裡就有一項伴侶制度, 不是嗎 ,稍加修改一下,

以制度取代婚姻,

減少社會成本的付出, 一樣達成目標.

Irene1058 wrote:

『如果諸位認為只要有性忠貞的約束, 就能減少愛滋的話,

我之前 ,不就一直建議,

另立"同性伴侶法" ,只要完成登記後, 彼此之間就享有類似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

那就很有趣了呀~~
既然你都認同婚姻會讓同性戀族群更有性忠貞的約束,能減少愛滋,
那為什麼還要另立伴侶法?
婚姻法就已經很好用了啊~~

而且目前婚姻平權法案至少已經一讀了,
伴侶法還連個影子都沒有。
另外伴侶法我非常不希望只有同性適用,想要使用伴侶法的異性戀者也不少。
憑什麼只能給同性戀者用?

另外給大家另一個有關愛滋的觀念:

1年內愛滋發病者 異性戀高於男同性戀

HIV感染不等於愛滋,感染若是控制的好甚至可以有10年以上不發病的可能性。
但是一旦發病,大多數的病例則會在3-5年內死亡。

當某些人開口閉口就努力把男同志跟愛滋畫上等號的時候,
你知道你這種言論會害死多少異性戀者嗎?
男同志由於知道自己會是高危險群所以在定期檢驗跟服藥控制方面會更謹慎,
但是異性戀者卻在這種刻意強調同志與愛滋的關聯性下忽略了自己的感染風險。
你誤會我意思了
我純粹指那些歧視同志的人
而不是反對同志婚姻的人
因為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支持或反對同志婚姻
我是認為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

只是我覺得不能因為同志是少數
就不顧他們結婚的權益
這又讓我想到政治了
以前我一個深藍的朋友說:國民黨員佔全台灣人口最多 所以電視應該播比較多國民黨的新聞
我聽了不禁哈哈大笑

是啊
這就是很多人的思維
也因此弱勢團體在社會上真的很可憐
比如那些殘障同胞
以前不也沒有"停車位或上坡的滑道"(人們因此而少了很多停車位以及小孩也因為坡道而跌倒)
也是一些顧及弱勢的人一直設想 才有今日

我只知道當人們只想到"多數人"(也就是自己)的利益而漠視其他少數人的"權益"(不是特權)
這才是自私




Irene1058 wrote:
mini600902 wrote:
但至少不要對同志們歧視踐踏
為後代子孫積點德吧
這並不是偽善
而是將心比心
誰知道你或你親友以後的子孫會不會是同志啊



先說明一下 ,反同性婚姻不等於反同志, 同志在台灣有權享受同性之戀, 沒有人有權干預,

現在大家反對的是同性婚姻 好嗎,

反同性婚姻不等於踐踏同志, 同志有人權, 我們也有反對的人權吧.

言歸正傳, 現在就是為了後代子孫著想, 才要反對同性婚姻的啊,

如果只是為了自己的下一代將來有可能是同志 ,因此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樣 是否有點自私呢?

畢竟同性婚姻 ,對台灣而言, 是一場社會革命,

為了少數人的特權, 卻讓整個社會沉重....

Irene1058 wrote:
而且, 其中一句話很有意思: 愛滋百分之75是透過肛交而來.....
...(恕刪)


所以你還是陷入同志=愛滋的迷思,
你一再強調這點,就會讓很多異性戀者以為只要不跟同性戀者肛交就不會患病。
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觀念跟行為。

HIV的感染主因是:不安全性行為與共用針頭。
與性行為方式無關。

Irene1058 wrote:
而是前面曾經一直有大大強調 ,愛滋與同性戀無關,

...(恕刪)


愛滋與同性戀本來就無關,
不管你是什麼戀都有可能得到愛滋,
而一個人的性向是同性戀,也不代表他就有愛滋。
這兩者怎麼會有關?

PandaTsai wrote:
從愛滋病得病的統計資料看來,愛滋病就是跟男同性戀有高度相關啊。

高到什麼程度呢?就高到衛生署明訂有男男性關係的人不得捐血啊。有人要不要去抗議一下?
(恕刪)


肺癌向來是癌症十大死因榜首,存活率遠低於愛滋病。每天抽兩包煙者得肺癌高於一般人45倍,肺癌跟抽煙習慣有高度相關,高到什麼程度呢?就高到衛生署跟孫叔叔苦口婆心要大家戒煙,政府要扣高額健康捐。一旦得了肺癌,拖累家人小孩,家庭生活從彩色變黑白,也花費鉅額健保資源。

為什麼,癮君子沒有被剝奪結婚的權利?

不是每個男同性戀都會感染HIV,也不是每個癮君子都會得肺癌。但是一旦得了肺癌,一定對家庭生活有更大衝擊,那無法戒煙的人,為什麼被容許進入婚姻?




疾病就是單純的疾病,用得某種病機率較高來做為反對平權的藉口,不只無聊,而且刻薄。過胖的人有很高機會得心血管疾病,所以要用法律限制胖哥胖姊不能結婚嗎?根本就是荒謬!就實用面來講,是不是要求每位異性戀男性婚前檢查,精子健康的才發結婚許可?

No day but today!
癮君子被剝奪很多原本可以抽煙的地方

按照你說的推理,
感染HIV男同性戀是否需要被剝奪某些權利?



ChanSP1970 wrote:
為什麼,癮君子沒有被剝奪結婚的權利?

不是每個男同性戀都會感染HIV,也不是每個癮君子都會得肺癌。但是一旦得了肺癌,一定對家庭生活有更大衝擊,那無法戒煙的人,為什麼被容許進入婚姻?..(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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