綸擬辟市 wrote:
你不覺得這兩段有矛盾嗎?
你一方面認為應該尊重有色人種希望被稱呼的方式,
另一方面卻又認為性向不同的人必須被『限定』被稱呼的方式,
而你前前段留言又一再強調『名稱』並不重要。…(恕刪)…
所以妳有注意到…
我沒說過性向不同的人必須限定如何稱呼,妳一定要說同性戀之間是結婚我也沒差。我只是質疑妳為何堅持必須跟異性戀婚姻的稱呼一樣,因為我看不出必要性。同性戀結婚了還是同性戀,又不會變成異性戀,會嗎?
就像 Black 及 African American 的稱呼沿革,都是因為黑人族群要求。當初他們說 N word (我甚至不敢整個字寫出來) 是歧視,所以要用 Black,這點我能理解。但後來又有人說 Black 仍然是強調膚色,還是歧視,所以又說 African American。問題是還是有人以 Black 為榮,認為你不稱他 Black 而喊他別的才是歧視。搞到旁人害怕被冠上歧視的帽子,無所適從,所以變成今天要去問你們希望如何被稱呼。
fs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