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真是佛心來著

yoyo1490 wrote:
妳都說妳愛他了!這就...(恕刪)
gu1973 wrote:

從這樣的想法來看

不信
等著瞧




不過, 小心她又提要告你~

雖然我大致上也是這麼認為啦~ [會連我一起告吧~]
離婚:
恢復單身,可以去認識新的男性友人而不會有法律的枷鎖
經濟自主,月入十萬,年入百萬以上,可以給自己跟小孩足夠的支持
心情輕鬆,回家不必看到某人天天生氣
小孩教養費,依照民法,父親也要付一部份,到成年為止
贍養費,你不要給他就不錯了,別想跟他要了
小孩名下財產,需要父母雙方同時簽名才能共同代理,別擔心他獨自一個賣掉
某人死掉,你小孩跟他血親關係存在,還是可以分遺產


繼續維持婚姻:
可以天天罵人
可以天天心情差
可以天天被人回罵
可以天天為了馬桶衛生紙生氣
外表上婚姻美滿,實際上........

以下開放樓主與版友投票
隨便講講 wrote:
離婚:
恢復單身,可以去認識新的男性友人而不會有法律的枷鎖
經濟自主,月入十萬,年入百萬以上,可以給自己跟小孩足夠的支持
心情輕鬆,回家不必看到某人天天生氣
小孩教養費,依照民法,父親也要付一部份,到成年為止
贍養費,你不要給他就不錯了,別想跟他要了
小孩名下財產,需要父母雙方同時簽名才能共同代理,別擔心他獨自一個賣掉
某人死掉,你小孩跟他血親關係存在,還是可以分遺產


繼續維持婚姻:
可以天天罵人
可以天天心情差
可以天天被人回罵
可以天天為了馬桶衛生紙生氣
外表上婚姻美滿,實際上........

以下開放樓主與版友投票
...(恕刪)


有人想要營造一種氣氛 , 她要當完美好老婆 , 好媽媽 .

她的另一半就是該死的壞蛋 , 是所謂她認為 , 沒有任何貢獻的老公 .

當然不能離婚啊 ! 離婚了 , 就沒有替死鬼啦 , 也沒有可憐的老婆 , 媽媽與媳婦的形象囉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住在一起既然那麼痛苦

先分開一陣子,好好思考一下未來的路,把事情說清楚

1.離婚
2.分居
3.復合
都是可能的選項,各個選項會獲得什麼,失去什麼,自己想清楚

自己的路自己走,想清楚,下定決心,勇往直前,人生沒多少個10年可以蹉跎

網友發言有幫助的聽聽,沒幫助的放一邊笑笑就好(迷之音:這篇也是)
我光看樓主在這篇文章的敘述與回覆就覺得頭很痛
(不好意思,是我自己身體虛,你別告我啊!)
簡單地講一下

心隨境轉
境隨心轉

要不您就換個環境,搬吧
看看能不能讓自己心情好一些
(因為從文中看來,您是不可能離婚,放棄免費的不及格傭人和精準司機,還說除非有富翁看上你才肯離,但是這種機率可能是微乎其微)

若是選擇不搬
可能在心態上要調整一下
人是鬥不過命運的
以您的蓋世聰穎
都會被老公的帥氣蒙蔽
可見這是您要修的人生課題
接受它
面對它
放下它
別再有這麼多的怨氣了

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才貌比樓主好的女子
境遇不如您的比比皆是

知足常樂
共勉之
第一次在01看到會讓人覺得累的文章...
我輸了~~~
來去按摩一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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