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1993 wrote:
說賣女兒的先想一下如自己願不願意女方給你36萬
以後跟女方家過生活,過年要在女方家,初二回男方家
小孩以後跟女方姓再來說
版大說得很清楚了!
不需跟父母親同住!
上面的假設根本不存在!
小孩姓啥? 小孩以後自己選有差?



結論: 嫁妝36萬呢?
兒子不值錢歐! 就你家女兒值錢?

我以後嫁女兒不收聘金啦!
只要不虧待我女兒就好!
icewine33 wrote:
7.說到次數的朋友,相信你們一定是幽默來著。畢竟沒提到那件事,你們又如何知道我不是
(被)守身如玉呢!?
8.之後如果我有女兒要嫁人,聘金我自己給。對方人好比較重要,他們要給不給隨意。

(開玩笑的,最近蠻
‧‧‧ 開個小玩笑請別介意)
只能盡力強行突破畢生所限‧‧‧(伯尼大,法王大,請助我)hsnu786 wrote:
至於我爲何認為這是一種測試方法,
第1:經濟能力~~100萬資金週轉能力,財米油鹽醬醋茶~~~醒來樣樣都是錢。
第2:人格特質測試:在有壓力狀況下處理事情的態度,處世圓滑週轉的協商解決方案或是莽莽撞撞大呼小叫~~社會不公阿!!還有EQ的控管。這些都可以看出這個人是人才還是庸才。是人才~~以後就值得用自己週遭的資源來栽培幫助。庸才~~~那就看著辦。
第3:往來交涉之間,可以看出對方的金錢觀,1文錢打12各結繫在褲頭上的吝嗇鬼,或是會不會想處處佔人便宜。
如果我真的很熟知對方個性,應該就可以考慮省去測試過程,直接問缺什麼。
話說回來,36萬真的不多,在經濟可負擔之下,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了。如果36萬對於壹個要結婚的人都構成很大的壓力,那我真的不看好這段婚姻,將來很高機率會爲了錢爭吵。(恕刪)
icewine33 wrote: 說明一下,我是北上工作,自租一間套房。女友在地人住家裡,通常每周五下班會來我這住一夜。icewine33 wrote:
說明一下,我是北上工作,自租一間套房。女友在地人住家裡,通常每周五下班會來我這住一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