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將近30歲...我那個詭異的阿母已經叫我簽放棄繼承同意書啦

好主意 放棄照顧老母同意書

本日最佳建議

跟他說,敬人者人恆敬之,愛人者人恆愛之

這樣的父母...你要好好保持距離
天下絕對有不是的父母
去問問社工或心理治療師吧...

bcheng1 wrote:
恭喜妳喔
妳可以順便...(恕刪)
附加但書~以後叫他兒子養~別來煩妳
我們家跟樓主一樣耶
老媽重男輕女(我是女的有兩個弟弟)
我每個月給老媽的生活費5000~7000不等
他都拿去存在老弟的戶頭裡
說要幫老弟存錢
那我咧
老媽說是我欠我弟的
我自己賺錢自己花
哪裡來我欠我弟的道理

老媽都不擔心我在找不到人嫁身上又沒錢該怎麼辦
說真的
小妹我一個月22000~25000的薪水
扣除學費+基金+給老媽的生活費真的都沒剩多少
老媽嘴巴說你要多存點錢啦
我哪裡有剩餘的錢可以存
jiuanwenbaobai wrote:
bcheng1 大大...(恕刪)

有時候就是為了爭口氣....禮尚往來
= =",別簽就好啦,誰叫你那麼聽話的
也別住家裡,萬一不幸你父親...
記得回去分家產,就這麼簡單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undefined絕對不能簽。簽了之後,如果你的兄弟不養你媽媽,你還是會不忍心的照顧她。請使用拖延戰術吧!
身體會告訴妳。
現在好像很多父母平常不會照顧女兒
結果兒子也不顧父母

女兒都嫁人了還得顧一家老小,包括結婚的兄弟…

雖然有養育之恩,但是如果要玩得這麼明顯
即使沒有法律效力,還是加一條"不用負擔養育責任"再簽啦

將來千萬別讓家人知道男朋友老公的經濟情況

一般偏心的阿母都是直將財產過戶給兒子啦!

因為簽這種東西實在有點好笑
看你所擁有的,不要看你所沒有的

媽媽這樣或許是有不公平,但世間上很多事情是很難說的,是對是錯,有時候蓋棺很多年後才知道

每一個小孩都是父母一口一口餵大的,有些事情的作法或許是錯的,但對子女的愛心應該都是一樣

我自己父親早是,以前不懂事,很多事情都不諒解,但後來自己成為別人的父親之後,我才知道,很多事情跟表面是不一樣的,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樓主阿...

你父母以後生病住院,需要人看護,就不關妳的事囉
要講清楚就講清楚,剛剛好而已

找個愛你且願意跟妳在一起一輩子且有錢的男人結婚吧...嘿嘿嘿
您自由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