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nternull wrote:
>>然後...(恕刪)


+1就這樣做就好了,盡早把傷害降到最低就是了!
冰風之影 wrote:
事實上~~~~答案是...(恕刪)



謝謝大家的意見

這件事真的是我妹太天真

對於"她"該罵該講的,我們都已經執行了(只差還沒揍她...)

目前我們能做的,只是事後補救而已

現在的處理狀況應該是會偏向於先跟對方談

如果沒下文...就在看看吧!


補充說明一下,我們不可能使用不合法的管道處理這件事情

jc02140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這件事...(恕刪)



恩~

存證信函用雙掛號寄到男生家

揚言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手機費反還)

限期回應否則強制執行


看牠給不給?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jc02140 wrote:
我的妹妹(22歲),約半年前他的前男友,用我妹的身分證辦了兩隻手機(綁門號)

這樣算倒貼
jason_vaio wrote:
辦遺失比較快,因為只那個人一發話…嘿嘿…

只要開機就行了...
If you do not go within, you go without.
jc02140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這件事...(恕刪)

以後請嚴格控管你妹妹對於辦門號...等

需要簽約的事情...

不然像是直銷等那個可是非常嚴重
If you do not go within, you go without.
跟對方談?
有什麼好談的
告訴對方你們接下來的做法就行了
要白目就等著被告吧
感情的道路上遇到這種爛咖也實在有夠頭痛的.不過所幸沒鬧出人命來

就如上面大大說的報sim卡遺失再拿來自己用了不然告上法院很傷錢的

話費的問題應該是無解了~~~
畢竟當初是本人同意綁約的~~~
頂多就是像前面有人提過的去停話讓對方無法繼續使用罷了~~~
只是之後的月租費還是得繳就是...
或者是直接解約付違約金~~~
看看哪個損失比較小吧...
就當學一次教訓吧~~~
該慶幸你妹不是去當什麼貸款保證人就是了...
不然可就大條了~~~

要查有沒有被弄去貸款的話...
去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債權人清冊就可以了~~~
工本費好像一百元~~~
當天申請當天就可以領件~~~
很快的~~~
6/10

前兩天對方已經有打電話聯絡我們

他說他人在花蓮沒辦法現在馬上過戶,他說6月中才會回來

對方一職拜託我們幫他復話,他說公司在找他

不過我認為他說他人在花蓮是虎爛的(憑感覺的,也不知道位啥)

這中間我們有跟他説,他可以先請家人或是朋友出來辦過戶

不過他一直不願意,所以現在又卡在這邊

至少要等他等到這禮拜後再看看

想請教各位大大

有辦法委請警方處理嗎?(和解或是有其他方法)

目前如果是我們對他,對方感覺好像沒啥壓力

現在是有考慮要寫存證信函,除了這個

不知能是否能向警方備案,或是和解之類的法定程序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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