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風之影 wrote:事實上~~~~答案是...(恕刪) 謝謝大家的意見這件事真的是我妹太天真對於"她"該罵該講的,我們都已經執行了(只差還沒揍她...)目前我們能做的,只是事後補救而已現在的處理狀況應該是會偏向於先跟對方談如果沒下文...就在看看吧!補充說明一下,我們不可能使用不合法的管道處理這件事情
話費的問題應該是無解了~~~畢竟當初是本人同意綁約的~~~頂多就是像前面有人提過的去停話讓對方無法繼續使用罷了~~~只是之後的月租費還是得繳就是...或者是直接解約付違約金~~~看看哪個損失比較小吧...就當學一次教訓吧~~~該慶幸你妹不是去當什麼貸款保證人就是了...不然可就大條了~~~要查有沒有被弄去貸款的話...去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債權人清冊就可以了~~~工本費好像一百元~~~當天申請當天就可以領件~~~很快的~~~
6/10前兩天對方已經有打電話聯絡我們他說他人在花蓮沒辦法現在馬上過戶,他說6月中才會回來對方一職拜託我們幫他復話,他說公司在找他不過我認為他說他人在花蓮是虎爛的(憑感覺的,也不知道位啥)這中間我們有跟他説,他可以先請家人或是朋友出來辦過戶不過他一直不願意,所以現在又卡在這邊至少要等他等到這禮拜後再看看想請教各位大大有辦法委請警方處理嗎?(和解或是有其他方法)目前如果是我們對他,對方感覺好像沒啥壓力現在是有考慮要寫存證信函,除了這個不知能是否能向警方備案,或是和解之類的法定程序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