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現在問題來了…有人了解... 第十三條、電話鈴響時,讓對方去接。是什麼意思嗎 ??還有第十五條... 怎樣算是 " 沒有錢 " 呢...謝謝大家解惑…並請理性討論============================================================真是篇好文,謝謝你挖出來給大家.13條, 電話鈴響讓對方去接, 應該也是讓對方放心吧, 如果電話跟手機都可以接受任何時間的突擊檢查,那應該會讓對方放心的多, 不過這種事就盡量少做, 接接電話可以,查手機的事就盡量少做,或自己偷做.15條. 有沒有錢是要看每個人的需求吧.... 沒有一定答案!
雨宮 wrote:嗯…謝謝各位的幫忙…...(恕刪) 這位大哥你改錯了吧....請了解原作者的邏輯去作合理判斷好嗎...首先婚姻要幸福就是,兩個人都必須是個好人...萬一遇人不淑就要退而求其次 一、容忍,幫助,幫助不好仍然容忍。 二、使容忍變成一種習慣。 三、在習慣中養成傻瓜的品性。 四、做傻瓜,並永遠做下去那如果無法持續的容忍也無法永遠當傻瓜又要維持一段婚姻就要做到下列16項一、不同時發脾氣。 二、除非有緊急事件,否則不要大聲吼叫。 三、爭執時,讓對方贏。 四、當天的爭執當天化解。 五、爭吵後回娘家或外出的時間不要超過8小時。 六、批評時話要出於愛。 七、隨時準備認錯道歉。 八、謠言傳來時,把它當成玩笑。 九、每月給對方一晚自由的時間。 十、不要帶著氣上床。 十一、他或她回家時,你一定要在家。 十二、對方不讓你打擾時,堅持不去打擾。 十三、電話鈴響時的時候,讓對方去接。 十四、口袋有多少錢要隨時報帳。 十五、堅持消滅沒有錢的日子。 十六、給你父母的錢一定要比給對方父母的錢少。原文才是對的,你後來改的根本是錯的....
fishmod wrote:真是一條嚴重自相矛盾假設還想跟偉大的數學扯上邊?? 理則學沒學好? 那來的矛盾?上頭的條文本來就不是要兩個人都做到, 而是說其中一個人要做.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要做到那些條文的人, 你就必須在對方回家之前就在家裡了. 並沒有什麼矛盾的地方啊.覺得那些條件很難做到? 本來這個文章就是在說明婚姻幸福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自然列出來的就不會太容易做到.
jeremych04 wrote:這位大哥你改錯了吧....(恕刪) 文字推敲本來就是一門學問…所以才希望集思廣益啊…不用這麼激動吧 …可以請你把認為我與原文邏輯不通的地方…用其他顏色文字標明出來...大家再來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