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去驗血,如果自己也中了,就一起互相扶持吧,最後說不定還可以一起走。(前提是你們要相愛)二、如果沒中,請確定不論對方老病都不會遺棄,且自己能承受可能的感染風險,以及對方可能不久人世的事實,然後才可以談感情。三、如果沒中,但不能接受第二項的要求,那請停止這段感情,不要用半調子去傷害對方了。四、如果你中了,而對方是在明知有病卻不告知你的情況下與你發生危險行為,並害你染病,請堅持對他提告並求償。這樣你可以多些醫藥費與安家費。我認真了
水工生 wrote:也沒必要告死對方啊~...(恕刪) 這各世道啊... 沒那麼多浪漫愛情故事啦~~如果對方知情不報.. 反而傳染給我 我是一定會告死對方的...這應該可以算謀殺...還沒得病之前..話都可以說的很"水氣"~~ 或許看過末期愛滋病患的那些衛教照片就縮了....
因為醫療的進步,目前得到HIV是不會死的,也由於不會死,得到的比率一直往上升.......醫療進步到底是 幸福?還是錯誤?回到正題,如果一定要愛上,我可以想像........你一定用下半身在思考.....沒有未來,沒有下一代,沒有真正的接觸.......連接吻都會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