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如果當初分開的原因依然存在
那就不需要為了將來的分開而交往

至於誘惑這個部分我想就由開版的自己考慮啦

還有很多人認為少奮鬥20年的對象
我也曾遇過
當時是個客戶的聯絡窗口
我只知道對方公司正在籌畫成立
但是在內湖有間辦公室(是在關係企業的營造公司裡有另一間辦公室跟會議室)
公司預計開在竹科
我一直以為是總務或採購的小姐,因為超談的來
私下也曾約出去,當時只是覺得他用的東西都很有質感
知道她沒車,不過出入坐計程車都可以報公司帳
後來才知道她的職務是董事長特助
更令我吃驚的是,她還是董事長千金加公司的董監事
該公司是資本額8億的公司
後來三思之後,我還是想就算了
其實她人也不會很奢華,吃阿玩得我也負擔的起
只是沒那個勇氣踏進上流社會


theshell wrote:
最後

大概猜得到會有版友回覆說:先來個愛的一發!再說。我太了解這裡的生態了...(恕刪)


版大你很不上道,搶了鄉民的台詞

一切都要建立在你對她是否還有感覺~家世背景也要考慮。
不建議直接去泡湯屋啦,除非你很久沒套了
如果你真的有想替未來打算,就去看電影吃飯聊天,了解一下這些年她有沒有轉變…

好啦,知道講這麼多,大大還是要硬衝的,安全帽記得戴啊~要自備,怎感覺她是那種10個月後肚子就有小生命要蹦出來很急的感覺
抓猴守則第一條:不得跟客戶有借貸或肉體關係。第二條:跟我認真你就輸了
原來樓主跟對手都不過是二十郎當的小朋友...

那就當作是練身體吧,認真的話你就輸了喔。(切記,切記)
分手5年她都沒再交新男朋友?
那代表她覺得你是她遇過最好的男人了!?
而樓主5年也都沒交往過其他女性嗎?
那樓主自己就要問問自己她是不是你遇過最好的女人了?
如果硬要說距離是分手的問題
那我要套句葉問說的"這不是南拳北拳的問題!而是你的問題!"
泡泡溫泉什麼都不做的話...應該也沒什麼要緊啦..
就當陪前女友出去玩玩啊....

但如果樓主自己把持不住的話....後果自行負責...
大家好 ! 我是柴犬~骨子裡是博美
wsws wrote:
分手5年她都沒再交新...(恕刪)


五年來我想我應該多了很多婊弟吧

只不過五年來我只交了一個
交往三年後在當兵時被甩了

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她遇過最好的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是我碰過最好的菜

就像很多版友說的:為什麼要為了未來的分手而復合?

這就是為何我現在猶豫的重點…
可以的話
泡湯的當下
就直接來一發

至於復不復合
其實不是看家庭背景
而是看那個人的態度和想法
能否和你有共同點



愛的一發不用負責什麼
"大家都是成年人"
你情我願的
看你心底意願吧,上來問人也不會有結果的
前陣子也有個"朋友"要來找我,順便住幾天
但對她真的已經提不起性趣,該做的都差不多做過了
最後還是隨口找個理由拒絕她了

不過我想是因為我現在過的很好,才拒絕她,你的話...就看你自己怎麼想囉
抓猴專家 wrote:
如果你真的有想替未來打算,就去看電影吃飯聊天,了解一下這些年她有沒有轉變...(恕刪)


agree +1, 情侶去湯屋 來一發是一定要的,但後續的復合情況,就要看版主你的心意了,
不過你說她是你碰過最好的菜!? 那我可以問一下那是心靈上的菜還是肉慾上的菜呢??
GOLF 1.8T wrote:
我覺得如果當初分開的...(恕刪)


雖然自己沒資格講什麼

但閣下還真是錯過了一個好對象啊...

光是特助這兩字

其實大概也猜得到是千金之類的|||

果然有錢人的飯碗難捧啊...

ps.我有位朋友的女友也是有錢人家千金

但跟我相反的是…他卻相當樂在其中

三不五時,溜到日本就是一個月

只為了看場演唱會就待上一個月...

agree +1, 情侶去湯屋 來一發是一定要的,但後續的復合情況,就要看版主你的心意了,...(恕刪)

當然是身理上的




小弟先出門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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