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德爾 wrote:我知道的大約有機車筆...(恕刪) 大概是最近手頭緊吧@@?不過像是機車這類的....應該不是說還就還吧~除非行照還是對方的名字?算了...你朋友應該是遇到......窮鬼吧!!來討債了= =+
wenlung-cycling wrote:很明顯啊!討債鬼~東西還他記得提醒他:下個月關門時記得進去嘿! 哈,這位大大太搞笑了…讚!不過話說回來,樓主的例子,男生送機車、筆電…這麼太貴重的東西…我覺得…如果是我的話,分手我會還回去,因為太貴重了…(如果我認定以後會嫁給對方,才會收下這種禮物吧。)
我聽過一個更妙的..女性朋友的EX,在跟女生分手之後把女生送給他的東西部份歸還給女生(女生沒有跟男生要)可是男生歸還的東西很妙.就是一些日常用品(大至水桶.小至貼身小褲)但一些很貴重的物品(如名牌皮夾跟手錶),就說不見了OR賣掉了!也要求女生把男生送的物品歸還...(說這樣才公平)但有把歷年來送的貴重東西列出清單請女生整理好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