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發文....還愛著分手一年的女人

cellar0119 wrote:
跟我一個同事的遭遇好...(恕刪)


嗯,這點確實如此,因為也被人問過:
『妳真的那麼愛她,為啥要拖一年』
『她真的還愛妳,為啥她要回她前任男友,不找你』
是阿...,感情真的勉強不來,可是我卻是認為,她跟他現在這個男友,是勉強的...。

因為當初他們的分手,是男生不要女生,而現在女生回去了卻接受了?
↑這是我覺得他們的感情才是勉強的...。

不過,果然多跟人談論,可以看到更多自己看不到的點。
jerrykiller wrote:
首先,先自己打自己一...(恕刪)
我還是很愛我9年的初戀,還有聯絡唷雖然他有男友可是能在不開心陪他就很不錯,至少還記得我的存在
我還是很懷念分手七年的女朋友,不可會復合也不會有那個機會,我還是很祝福她,再給我一次我還是會牽她的手...
但是這就人生阿!!........永遠要往前看......我永遠都記的著她這麼問我:"可麗香不香阿?".........
祝福大家該抓緊不要放棄.......身邊的摯愛!
係哩勒 wrote:
這段你不覺得怪嗎...(恕刪)



該不會你也看得出來


這女人掰的理由


真的是因為樓主的關心離家嗎? 還是.......... 都隨便他說

人都是選擇自己想相信的去相信...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如果是我,就算困難到日子過不下去,也不會找前面的男友,如果她愛你的話,就更不會去找她的前男友,至少我是這樣子,不過每個人想法、活法不一樣。但決定跟誰在一起了,就不要三心二意為好,萬一她回來跟你了,又放不下前男友呢?像你們現在這樣跟前男友藕斷絲連呢?你能接受嗎,將心比心!你還是找下一個吧,會有更合適你的。走出一段感情,是看你願不願意,正面去面對它。
決定要等找到工作才回頭這段都是你的內心戲,她不可能知道,當然斷了希望啊!
jerrykiller wrote:
嗯,這點確實如此,因...(恕刪)


"有些人 一旦錯過就不再" ... 真的不行就放手吧!


作詞:施人誠 作曲:玉城千春 編曲:王繼康 演唱:劉若英

*後來 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 可惜你早已遠去 消失在人海
 後來 終於在眼淚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錯過就不再

梔子花白花瓣 落在我藍色百褶裙上
愛你 你輕聲說 我低下頭聞見一陣芬芳
那個永恆的夜晚 十七歲仲夏 你吻我的那個夜晚
讓我往後的時光 每當有感嘆 總想起當天的星光

那時候的愛情 為什麼就能那樣簡單
而又是為什麼 人年少時 一定要讓深愛的人受傷
在這相似的深夜裡 你是否一樣 也在靜靜追悔感傷
如果當時我們能 不那麼倔強 現在也不那麼遺憾

#你都如何回憶我 帶著笑或是很沉默
 這些年來 有沒有人能讓你不寂寞

永遠不會再重來 有一個男孩 愛著那個女孩
板大,先給你加油打氣!

簡單說說我的故事

大學重考時,女方提出交往的請求.我本來就喜歡她,就答應了

放榜後,我順利考上第一志願,跟女方也就台北/台中分離.

每天晚上都要排隊等公用電話,打她的手機,沒有一萬 也花了有兩萬吧! (根本不敢去數)

一個學期就這樣過去了....

後來某天晚上,她主動打電話給我,淡淡的跟我說了一句話:

「我媽說,不能跟姓X的人交往,所以我們分手吧! 但是我們還是朋友,好嗎? 」

然後我就經歷了你現在的心情! 整整八年! 20歲到28歲.....我的心都還是屬於她的!

直到某天 她才坦承,大一開學的時候她就跟學長交往了!

我沒有怪她,也沒有恨她.....突然發現,世界的美好!

她讓我懂得去愛別人,懂得默默的付出,懂得珍惜現有的生命與時光!

讓我成長很多,現在也順利的與很優秀的女生交往中,預計兩年後結婚.

故事說完了, 再來談談我對你的狀況的看法.

基本上我百分百支持 dougmichelle2001 yuanbing 兩位網友的說法

女生只是想報復你,分手後對她的不理不睬,如果她真的在乎你的感受與想法,早就應該來找你

而不是簡單的一句"母命難為,還是朋友",如果真的後來為了你而跟家人鬧翻,還被家暴!?(都27歲了)

那為何當初她母親提出無理的要求時,女方卻沒有適時的反應呢?

甚至還去找前男友取暖? 你可以叫我old school...但是這點讓我極度的不能接受

板大,最後送你一句網路上流傳的話

不是走到路的盡頭,而是你該轉彎了!

請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或是培養一些陽光點的興趣,騎車,游泳,健身什麼的.

保證會帶來好運的!
愛一個人 會處處為他 找藉口 來說服自己的想法是正確的

難聽點 她只是個不甘寂寞的女人

分手一年 就可以回到前男友身邊 那也表示 她愛你愛的不深 可能一點痛都沒有吧 會想跟你連絡 只是你還算個備胎吧

以上是我自己的想法~ 可能現實不是這樣吧
jerrykiller wrote:
首先,先自己打自己一...(恕刪)


罪有應得@@?

整篇文章聽起來就是女生的分手藉口....

什麼母命難違~
不能跟什麼姓的在一起啦~
算命的說怎麼樣啦...

這種藉口說穿了就是三個字....分手吧~

當然你可以幻化為生活動力~這一點很值得鼓勵~
但是回頭去找她....大可不必~
既然你都有正式工作了...
相信很快就會遇到更適合你的女孩啦~
別再傻傻的相信當初她給你的理由....
那都是藉口= =+

表示根本沒這麼愛你~
或是感情已經淡了....

說真的我最討厭這種藕斷絲連的分手戲碼~
要嘛就直截了當說分手~~
嫌了半天...說穿了就是自己翻牆了~
有什麼資格回過頭來嫌東嫌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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