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衲爱小尼 wrote:國賠很少聽到新聞上看...(恕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原文如下:“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去的國家賠償的權利。”所以很明顯,大陸的國賠祗包含政府侵犯公民、法人和組織權益情況下的損失。
如果大的自然灾害 如地震 泥石流 還有其他毁滅性的自然灾害國家會給你免費修房子 你這兩年都有穩定的救灾金拿 在就業上也是給予照顧 小孩子還能破例讀好大學不過地方政府那些人渣比較可恶 會克扣救灾物資 現在基本發到個人帳户 所以比以前好多了
在中國,天災是不能要求國家賠償的。一般小災國家會撥一些救災款,發點糧食、食油、棉被之類。像四川、玉樹那樣的大災,補助的幅度會更大一些。算是國家對災民的幫助,而不是國家的義務。所以結論是會救濟,不會賠償。
由心自在 wrote:在大陆被飓风吹走大雨冲跑国家是不管赔的 还是你们台湾好啊 你們今年來台"佈施"的金融,相對要賠償這次遊游失蹤陸客的國賠.That's a piece of cake.雖然我們國安局局長說,那是統戰技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