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pentsao wrote:我有一個女性朋友最近...(恕刪) 報警報警~panpentsao wrote:混混A對蚊子說假如蚊子不跟他出去他就要對兩個小孩子不利例如擄人要脅或者是說要對蚊子身邊的親人與朋友下毒手並且以此要脅蚊子要蚊子與他發生性關係混混A常跟蚊子說:我已經很久沒跟女人XX了,妳也三年以上沒有男人愛妳了,這樣剛好如果妳不肯,那妳兩個小孩還有妳的家人我不能保證會平安無事"...(恕刪) 終於露出狐貍尾巴啦~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panpentsao wrote:報警這件事情我有跟蚊子提過可是對方說不怕警察而且警察還沒到人就先跑了警察走了他又跑回來所以不知道怎麼處理) 因為沒有蒐證阿 去找個律師吧~ 如果沒錢的話我可以提供免費的律師一枚
報警無效啦!混混會跑掉啦!如果一開始就以這些理由/借口否定別人的建議自己都不作為了,別人怎麼幫你?錄音.報警.申請保護令!!!混混a言詞涉及恐嚇,這是觸犯刑法,可以抓起來定罪!前提是你要能提出證據同時申請保護令等等措施,積極點被壞人盯上不是你的錯,但是被壞人盯上又不作為,被壞人軟土深掘那麼自己也是得付點責任的......
報警,不然還有啥辦法?話說回來,(原諒老頭我說句難聽的)這種事真的只能說活該,毫不相干的人也能因為打錯電話而認識,甚至還能在一段時間之後變成朋友?對不起,老頭比較保守,這種事對我來說蠻不可思議的,再來,都見過面了卻看不出來對方不是什麼好東西?而且別忘了,再怎說她也還沒離婚,有個老公,還有小孩耶!如果只是個小女孩那我會說牠無辜,都已經結婚有小孩還那麼不會看人,更不懂得尊重自己的身份,真的是自找。要是我女兒這樣,我同樣會回答他:誰幫得上還用問嗎?當然只有交給法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