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enix07 wrote:
兩個人在一起,一開始...(恕刪)



你為了愛她
願意
放棄XXOOOXXXOO.............???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說穿了

(喜歡 欣賞 愛 LIKE LOVE...)

都是語言裡面的一個概念化辭彙而已....

名詞本身沒有任何意義,
都是因為人去賦予了這得解釋,才得以被"連結"

"語言"這東西本來就是在每個國家文化甚至每個人的解釋都不同,
何必硬要去找出一個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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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michelle2001 wrote:
名詞本身沒有任何意義,
都是因為人去賦予了這得解釋,才得以被"連結"


把人的「殼子、邊界」拿掉,而把人視為語言的交匯點
我們便很難界定語言和人之間的主從關係
甚至我們可以將人視為語言、論述所附身、操弄的客體

何者定義、形塑何者是很難說的

dougmichelle2001 wrote:
"語言"這東西本來就是在每個國家文化甚至每個人的解釋都不同,
何必硬要去找出一個標準呢?


所找尋的未必是標準,而是
一、範圍值
二、形塑意義的方針
三、藉由討論而否定其所不是的

不過,我們說底線吧:每個人的解釋都不同,但有些人的解釋是語言有標準,故他們這麼去找尋、定義語言
而當一個以上的人對語言的解釋是語言應有/有其社會性、標準性且相互對話時,他們會製作出某個標準
而這個標準又會反過來制約社群的行為和認知

So,何必硬要?那又何必不要?

喜歡是愛的開始,愛是喜歡的集合,我曾經這樣回一個人但最後還是分了。

Mask1491 wrote:
說的真好 但有些人口...(恕刪)


略懂略懂~再做淺淺的說明
有條件目的的是喜歡,無條件的是愛,無所謂不在乎的是欣賞,想逃離快閃的是討厭難看
世上沒有永恆的,每一種事情都是有目的的,人不會做沒有意義的事情!
即使白做了,也能從中了解到深刻的感觸,每一個感觸只有當下者最清楚!

你可以從中了解到他是否有目的來跟你接觸? 而這個目的是為誰好?
例:如果見面就做,那他是有目的的喜歡做那件事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不是真正愛你!

大多數男人貪色,所以初次接觸都是喜歡美貌,最終目的都是上床
大多數女人貪財,所以初次接觸都是喜歡金錢,最終目的都是貴婦
少部分不列入計算,只說起點和終點,過程不再敘述

真正的重點是我們要了解到,當我們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時候!

其最終目的和最原始的起點到底是什麼,即時改正錯誤的行為!
謝謝! 大家一起加油吧!
感覺這篇文不錯
留一下 腳印
151515
正義無上

r3891335 wrote:
喜歡是愛的開始,愛是...(恕刪)


"喜歡是愛的開始,愛是喜歡的集合"...
這句不錯喔~~
只不過...最後結局不好....

蘭德爾 wrote:
喜歡是淺淺的愛愛是深...(恕刪)


喜歡是淺淺的愛

愛是深深的喜歡

這句真的好傷心 原來愛也不過如此

抱在懷裡 人卻不在心裡 嗚嗚嗚

current41 wrote:
"喜歡是愛的開始,愛...(恕刪)


這句話是我自己想的,我剛好想到微積分,用來解釋愛跟喜歡還滿適合的,不知道以前的她是怎麼想的....
dungeonronin wrote:

不過,我們說底線吧:每個人的解釋都不同,但有些人的解釋是語言有標準,故他們這麼去找尋、定義語言
而當一個以上的人對語言的解釋是語言應有/有其社會性、標準性且相互對話時,他們會製作出某個標準
而這個標準又會反過來制約社群的行為和認知

So,何必硬要?那又何必不要?)


怕的就是太多個案因此鑽牛角尖,反而讓自己更痛苦。

所以奸的好人作者才會說:" 沒有意義的人通常最喜歡去找尋意義"



這句話也許過於武斷,
不過多碰些這樣的人就會明白箇中道理。

就拿樓主的案例來說,
人在分手時候的藉口永遠最有"創造力"和"想像力"
(白話來說,分手時什麼鬼扯蛋的理由都掰的出來!)

既然是掰出來的藉口,
硬要從"字面上"解釋,
通常根本只會讓人掉入死胡同,
反而錯失面對自己問題的機會。


說穿了,
女生會講出那種話,可以解釋成千百種意義,
可惜真相永遠只有一個,而且世界上只有他自己知道。

畢竟沒有人會直接跟你說"其實我想分手很久了! 我跟其他男人曖昧很久,我決定要選擇他啦~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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