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大布丁 wrote:
受不了他一天到晚抱怨...(恕刪)
覺得這種狀況最好不要理他
他是故意刺激你,希望看到你的回應
想重新建立關係,即使是吵架也好
atallboy wrote:
首先複製網頁
atallboy wrote:
哈哈 我跟你相反
我是被惡搞
狀況完全跟你一樣
判決出爐 和解金加上拘役
易科罰金
加上請律師 她花了快十幾萬
到法庭時超孬種 笑死人
裝瘋賣傻大哭 還都推給別人
說帳號她申請 但別人在用@@
需要我幫忙跟我說 我超會寫狀紙哈哈
那種人到法院就超俗辣
還叫她禿頭肥醜哥來幫忙
調解時還拍桌
在法庭孬的跟俗辣 被督察問也是都不敢承認
等著看我送證據給所長吧
可惡的害人兄妹
這種po文臭野狗一定要給他好看的
交給我來哈哈
atallboy wrote:
直接到警察局提告妨害名譽
接著就會請你做好你所有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