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牛 wrote:一個朋友身上的例子,...(恕刪) 那男的跟元配有小孩嗎?還是有什麼原因必須與元配維持表面關係?老實講,一個男人會和女人在一起十年,應該也有感情了,這戲就這樣演下去吧!45歲的女人跟一個男人在一起十年,實質上也算是老婆了,若是可以一直下去,老實講,也沒有什麼不好。有些事當事人最清楚,硬要逼對方攤牌,不見得是好事。
女的莫名其妙要分自己可以決定, 要在一起自己也可以決定甚麼叫做男的不讓她走明明是自己捨不得, 不切實際男的當然有他的問題但是這是像買賣一樣的邏輯你要買, 我不一定要賣我要賣, 你不一定要買如果是這樣就不會成交現在是男的拿出一個爛貨用天價賣, 女的一邊抱怨一邊掏錢, 還要怪男的訂價不公你覺得誰有問題?
屬牛 wrote:一個朋友身上的例子,進行中,她沒工作,她交往10年的男朋友與元配離婚10年仍住一起,社交場合也只帶元配出席,不在她家過夜〈理由是忙跟老媽媽在家需要照顧〉,那男人對她也不肯放手,朋友已經45歲了,那男人每月給她2萬多生活費,我個人直覺那男人是在裝孝維,該繼續?該切斷?有聽聽些不同的見解。,...(恕刪) 先問問你那朋友是什麼心態吧跟一位離婚仍與元配住在一起 且交往10年會不會太扯啦 眼睛是沾到螺肉嗎難道45歲前 只為了沒工作 又可以拿2萬多生活費 這樣也OK!!怪誰哩!!不到10年就可以了斷的事情.為什麼到現在才想切斷
海斯勒 wrote:才2萬喔 我朋友42...(恕刪) 這其中也許有奧妙之處,我們這些局外人那能瞭解再說那女的自己有房子,如果沒什麼負債的話......零用錢兩萬元其實很夠用了啦我自己的生活開銷不含房貸的話,平均都在一萬二之間 (台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