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牛 wrote:
一個朋友身上的例子,...(恕刪)


那男的跟元配有小孩嗎?還是有什麼原因必須與元配維持表面關係?
老實講,一個男人會和女人在一起十年,應該也有感情了,這戲就這樣演下去吧!

45歲的女人跟一個男人在一起十年,實質上也算是老婆了,若是可以一直下去,老實講,也沒有什麼不好。

有些事當事人最清楚,硬要逼對方攤牌,不見得是好事。

才2萬喔 我朋友42歲 每個月都有10萬可以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年紀都那麼大了

名分很重要了嗎???

在一起快樂才比較重要吧

我周遭兩對~~都在一起同居~十幾年了

都還沒結婚~~

那~~又是甚麼心態!@@
女的莫名其妙
要分自己可以決定, 要在一起自己也可以決定
甚麼叫做男的不讓她走
明明是自己捨不得, 不切實際

男的當然有他的問題
但是這是像買賣一樣的邏輯
你要買, 我不一定要賣
我要賣, 你不一定要買
如果是這樣就不會成交

現在是男的拿出一個爛貨用天價賣, 女的一邊抱怨一邊掏錢, 還要怪男的訂價不公
你覺得誰有問題?
屬牛 wrote:
一個朋友身上的例子,進行中,她沒工作,她交往10年的男朋友與元配離婚10年仍住一起,社交場合也只帶元配出席,不在她家過夜〈理由是忙跟老媽媽在家需要照顧〉,那男人對她也不肯放手,朋友已經45歲了,那男人每月給她2萬多生活費,我個人直覺那男人是在裝孝維,該繼續?該切斷?有聽聽些不同的見解。
,...(恕刪)


先問問你那朋友是什麼心態吧
跟一位離婚仍與元配住在一起 且交往10年
會不會太扯啦 眼睛是沾到螺肉嗎


難道45歲前 只為了沒工作 又可以拿2萬多生活費 這樣也OK!!
怪誰哩!!

不到10年就可以了斷的事情.為什麼到現在才想切斷

是朋友的事,就是朋友自己的選擇,身為外人,能幫他的,就是請他看明白,自己在選什麼。
屬牛 wrote:
一個朋友身上的例子,...(恕刪)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屬牛 wrote:
女方有人追,重點是那...(恕刪)


你朋友技巧應該很好

可以拿錢 也該找個工作
男女雙方都有問題.報應吧
屬牛 wrote:
一個朋友身上的例子,...(恕刪)
45 歲還能夠被包養 ~~ 應該姿色不錯 ~~ 錢存最好存多一點 ~~ 時間過得很快 ~~ 很快就步入更年期 ~~ 到時候就沒人要了!!!

海斯勒 wrote:
才2萬喔 我朋友42...(恕刪)


這其中也許有奧妙之處,我們這些局外人那能瞭解
再說那女的自己有房子,如果沒什麼負債的話......
零用錢兩萬元其實很夠用了啦
我自己的生活開銷不含房貸的話,平均都在一萬二之間 (台中市)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