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 W wrote:家屬則表示:因擔心姊姊遭鄰居投以異樣眼光或閒言閒語,才未在第一時間報警,盼屋主能協助開門。最後拖到翌日凌晨一點多才報警破門,但房客已重度昏迷。大家覺得這件事誰對誰錯?說實在的,我跟家屬的想法差不多;我要是房東,應該會請警察來再一起開門看看... 自己的親人的狀況應該家屬很了解若是知道有情緒低潮、不穩時,試問生命重要還是面子重要呢??況且房東若是住的很遠呢??或是時間點(夜半三更時或是上班時間)不洽當時;我想房東也很難為吧!!萬一很緊急的狀況,當然無庸置疑的請警察+消防來處理囉(當然同時也聯絡房東),房東若能第一時間處理那是最理想不過了,但前提是迫於無奈,也擔心安危時,這時在那猜測的時間來請警消處理應該綽綽有餘吧?我覺得這件事的對錯,硬要說來的話,家屬佔了7成,房東佔3成但是事情不是絕對,光憑單一事件來分析而已,樓下繼續
sasa21 wrote:蘋果的即時新聞說是「...(恕刪) 怎麼判斷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是房客的媽媽身份證上會寫"我是XXX的媽媽"或"XXX保證是我本人親生的"這樣的字嗎就算真的是他媽媽沒有房客的允許其實也是不能隨便放他進去的因為這樣房客還是可以告房東擅闖(可以只告房東不告自己媽媽來撈一票)因為租屋者有所有權來決定讓誰進入他租賃的地方(不是說是親生父母就可以任意進入)所以房東堅持不放行是保障自己也保障房客的權益這是沒有錯的但這位無知的母親第一時間不報警怕"自己"沒面子怕"自己"的小孩沒面子東怕西怕、顧慮這顧慮那都是為了"自己"一出了事馬上把所有的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這種人沒什麼好同情的他應該先怪自己為什麼這麼死要面子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