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生 單親家庭 下有弟弟跟妹妹
弟弟也在賺錢 雖然不是每個月拿錢回家 但都把錢交給我媽
因為在澳洲打工 一年存下來 有30~40萬 今年會在待一年之後回台灣
妹妹還在念書 還有一年半的時間
我媽咪職業 業餘農夫 在南部 靠每年荔枝收成 (不多 但是可維持一點開銷)
而我 固定拿兩萬回家 ((一萬多繳房貸~自己名下, 剩下的給我媽家用))
現在結婚了 婆家不爽, 覺得我拿錢回家 不對!!!
但是我還沒結婚前 就這樣了 有交代過 家裡還需要我幫忙到 小妹可以工作
現在肚子又寶寶了, 婆家更覺得 我們家佔便宜
我三萬薪水-扣除兩萬 剩不到一萬!!!
我承認 現在有寶寶 薪水支配要重新規劃 我也想要再去做調整
但不是婆家建議 要我把房子賣了,反正一樣繳房貸 乾脆買北市
或是叫我媽 好手好腳 還可以工作!!!
唉~~~~ 我現在跟老公住婆家(北市), 老公也是給2萬家用!!
我都想跟老公講 乾脆搬回我繳房貸的家(北縣), 繳的錢是自己住的 那這樣還有甚麼問題??
一切都難搞, 怕以後肚子寶寶生女兒 (要女兒養) 還要被人家指指點點!!!
但現在都生一胎, 如果真的生到女兒 那我看我在婆家 地位又變地下室一層了




























































































